聽新聞
test
0:00 /
0:00
富二代賣上億祖產還債逃稅挨罰7256萬 出動家人擦屁股
高雄陳姓富二代將母親名下價值上億的土地出售,出售所得匯入自己帳戶,卻未申報贈與稅,欠稅加罰緩共7256萬餘元,他還把剩餘資金拿去買房,房屋登記在妻子名下後馬上離婚,不僅害自己因隱匿財產被管收3個月,最後還由家人出面「善後」,包含扣押保單及繳納欠稅款,已追回2800萬元,剩餘4400多萬元欠款則由執行人員持續追討。
行政執行署表示,依據遺產與贈與稅法規定,贈與人於超過免稅額的贈與行為發生後30日內,應自行向國稅局申報,若未申報贈與稅,除補徵稅款外,還要課徵罰鍰。
陳男因欠下鉅額賭債,由於母親在高雄巨蛋附近有價值1.3億元的透天房地,他為了償債將該筆房地出售,但出售取得價金卻匯入自己帳戶,依法屬於「贈與」,陳男卻未申報,被國稅局查到後,贈與稅需要補稅4300多萬元,另外再依欠稅比例處以近3000萬元罰鍰,包含欠稅、罰鍰合計7256萬餘元。
國稅局將陳男欠稅、罰鍰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執行,但陳男擔心名下財產遭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另外用剩餘資金購買一棟價值千萬的透天厝,該間房子則登記在妻子名下,並在房屋完成登記後,隨即與妻子離婚,讓該間房子躲避被執行的風險。
不過執行人員清查陳男名下財產,發現他名下有5張保險契約,依據去年最高法院民事大法庭作出的見解,執行扣押陳男的押保單價值準備金,光保單就執行660萬元入帳國庫,連同其他存款加上家人「幫忙」,已先執行2800萬元,剩餘4400多萬元則由執行人員持續追討。
另外,陳男將房子登記在妻子名下後離婚,執行人員認為他刻意隱匿財產,已符合管收要件,除了追討欠稅款外,另向法院聲請管收3個月獲准。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