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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逆孫缺錢花 父親節當天搶走阿公2000元紅包
高雄吳姓男子去年父親節缺錢,想跟阿公借錢花用,但阿公認為吳男已經多次伸手借錢,這次不願再放任孫子,果斷拒絕借錢,結果吳男看到阿公身上有紅包袋,竟突然伸手搶走,拿光紅包裡的2000元,阿公決定大義滅親報警,高雄地院審理後,依搶奪罪判吳男8個月有期徒刑。
吳男因頻繁跟家人拿錢,且不時會出現暴力行為,阿公、母親都曾向法院聲請保護令獲准,去年8月8日父親節當天,吳男因為缺錢花用,不顧保護令在身,跑到前鎮區阿公住處跟阿公拿零用錢。
但阿公認為吳男缺錢就找家人要,這次不願放任,不願再拿錢給吳男花用,結果吳看到阿公不理他,發現阿公身上有紅包,趁阿公不注意就將紅包搶走,將裡面2000元拿光。
父親節當天遭孫子搶走紅包,阿公氣得報警,警方到場後將吳男帶回派出所,吳也交出身上的2000元,但製作筆錄時,卻稱2000元是自己的錢,警方疑惑「有錢為何還跟阿公借錢?」吳又改口稱自己郵局帳戶被鎖,不想花自己的錢。
檢方複訊時,吳男又稱當天他身上本來就有6000元,是警察要他交出2000元,他才拿出2000元,檢方不採信他說法,偵結依搶奪罪將吳男起訴。
高雄地院審理時,吳男辯稱自己不是搶奪,是阿公自己把錢放在桌上,他只是沒經過阿公同意拿走2000元,但法官認為吳男歷次供述都不同,且警方在他身上確實扣到阿公遭搶的2000元。
法官認為,吳男若身上有錢,為何需要冒著違反保護令風險,跑到阿公家跟阿公借錢,因此不採信他說法,綜合事證後,依搶奪罪判吳男8月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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