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test
0:00 /
0:00
盛唐醫師釀250人鉛中毒遭重判7年半 律師:實在判太重、一定上訴
盛唐中醫負責人呂志霖(原名呂世明)將水飛硃砂入藥卻誤用鉛丹,3年前釀250人鉛中毒,包括台中市前議長張宏年一家都受害,法院今依藥事法等重判呂7年半;呂的辯護人認為,呂使用硃砂目的是緩解癌末患者痛苦,因藥商弄錯才導致他誤用鉛丹,認為實在判太重,一定會上訴。
台中地院今依1063個供應、調劑禁藥罪,及1個偽造文書罪,一共1046罪,判盛唐中醫負責人呂志霖應執行7年6月;依5個製造禁藥、95個販賣禁藥罪,一共100罪判九褔醫師洪彰宏應執行7年2月,另依9個販賣禁藥罪、1個偽證罪,一共10罪判中藥商歐國樑應執行6年,欣隆藥業判罰金80萬元。
呂志霖的辯護人、律師羅閎逸認為,過去類似醫療糾紛、過失致死等案件,都沒有判這麼重,他認為法院應該要審酌呂使用水飛硃砂的目的,是為了救人、減輕癌末重症患者長期失眠、憂鬱的狀況,並不是為了貪圖暴利。
羅閎逸說,呂志霖使用的水飛硃砂是高貴的中藥,不會汞中毒,衛福部不應該因噎廢食禁用,而是應比照嗎啡等藥物列管,且呂志霖之前開給病人也無副作用,是直到藥商歐國樑誤將鉛丹當成硃砂賣給呂,呂本身分辨不出來才誤用導致多人鉛中毒。
羅也說,案發後呂已經陸續和20多名被害人和解,賠償300多萬元,且被害人體內鉛指數也已經回覆正常值,其餘未和解是因金額無共識。
羅認為,呂志霖過去行醫20多年完全沒有醫療糾紛,許多癌末患者都找他治療,卻遭懲戒委員會廢止醫師證書,該部分已經上訴最高行政法院中。對於呂因藥事法被判7年半,認為對他不公平、感到遺憾,收到判決書後一定會再上訴。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