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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三中案」今開庭 高院法官曾這樣諭知
「三中案」一審判決前總統馬英九無罪,檢方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傳馬英九、中投公司前董事長張哲琛、前總經理汪海清出庭,因法官曾諭知馬在準備程序結束前,依法不必然要出庭,馬今天將委由律師吳柏宏出庭。
馬英九「三中案」一審無罪,檢方上訴,去年5月13日高院行準備程序,馬重申「否認犯罪,檢察官上訴無理由,請駁回」。因檢察總長邢泰釗當時甫就職,聲稱「有人在影響三中案」,馬辦隨後發聲明駁斥。
台北地檢署以證交法特別背信罪、證交法非常規交易罪及刑法背信罪起訴馬英九等3人。檢方認為中視、中影、中廣交易案造成國民黨4.9億、18億、15億元損失,舊黨部大樓交易案造成5.9億元損失,中廣股權交易案還有28.4億元應收股款未實現,相關交易共讓國民黨損害72.9億元。
不過台北地方法院認為中投交易前有評估程序,並洽會計師就交易價格合理性表示意見,再經董事會追認,未違反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準則;另律師意見認為,若未在廣電法規定退出媒體期限前退出,恐有廢照可能,中投在當時僅有余建新一個買主情況下,根據商業決策出售三中,未違反營業常規。
馬英九雖曾介入談判過程,但在會議中卻表示「現在要找出一個方法,雙方可以接受,基本上不違法,然後能夠走完…」,並多次與律師確認交易合法性。北院認為馬英九沒有命令張哲琛、汪海清違法,檢察官所提證據無法證明張、汪有違反證交法等罪,馬英九黨主席身分更不是特別背信罪規範範圍,販售舊黨部大樓也沒造成損害,判決三人無罪。
張哲琛先前即表示,處理經過在一審時就已詳述,黨產的處理不僅依法處理,也請專業經理人分析、評估。張也強調自己沒有收取佣金,沒有圖個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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