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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指「吳子嘉掏空未得逞就抹黑台開」 四叉貓獲不起訴原因曝
去年10月網紅四叉貓(本名劉宇席)在臉書發文,評論媒體人吳子嘉「吸金掏空手法沒有順利得逞」後,經常抹黑台開公司,並發布「吳子嘉掏空台開吸金大法」的圖片。吳子嘉認為四叉貓散播不實資訊,向他提告涉犯加重誹謗罪嫌。台北地檢署今偵結,因罪嫌不足,予以四叉貓不起訴處分。
去年10月3日,四叉貓在個人臉書發文,指稱吳子嘉經常在節目抹黑台開公司,源於吳子嘉先前疑掏空台灣人才(孫公司)時,先把負責人改為自己,再計畫轉賣,基於經濟部商業司監督,才沒有讓吳子嘉吸金掏空得逞。
事後,吳子嘉不滿四叉貓指控,提供該臉書文章截圖等證據,向檢方提告四叉貓涉犯加重誹謗罪嫌。
庭訊時,四叉貓不否認自己有在臉書發文,但否認吳子嘉指稱的加重誹謗犯行。他向檢方供稱,他發現吳子嘉會在直播節目批評台開公司,他也有查詢公司變更資料、經濟部網頁資料,他印象中台開的股票已下市,內容屬於合理評論。
檢方偵查,吳子嘉去年4月間,曾在個人直播節目「台開鬧劇」評論台開公司相關爭訟事件,再加上事件相關新聞資料、比對經濟部商業司網路資料,以及吳子嘉直播時的言論等狀況,檢方認定,四叉貓的評論並非全然捏造,從事實上難已認定,四叉貓以詆毀吳子嘉人格為唯一目的。
檢方認定,四叉貓發文內容屬於可受公評之事,即便文章用語欠缺妥適、尖酸刻薄,足以令吳子嘉感到不快或影響他的名譽,仍在合理評論範圍內,受憲法保障,不能以誹謗罪相繩,全案獲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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