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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少校紅包、利誘缺錢軍官探機密全失敗 2台商遭起訴
檢調偵辦陳姓退役中士、胡姓台商為大陸人士刺探收集我國軍事祕密及行賄案,士檢今偵結,認2人涉嫌違反國家安全法、貪汙治罪條例等罪,依法起訴。
檢調調查,陳姓退役中士畢業於陸軍士官學校,曾在陸軍某機械化戰車營連級服役、擔任中士車長,退役後在2018年到大陸經商,結識中共官員及武警,應要求吸收胡姓台商為大陸發展組織。
胡姓台商利用過去業務曾接洽軍事單位關係,2019年8月間安排自己和陳姓退役中士到金門縣拜訪時任金門防衛指揮部一名不知情的劉姓少將,在劉姓少將的辦公室合照,事後透過通訊軟體「微信」將照片傳給陸方武警,證明成功在台接觸我方高階將領,後續2人也曾拜訪澎湖縣時任澎湖防衛指揮部一名不知情的林姓少校,兩次皆未能刺探、收集國軍秘密文書。
2019年11月,陳、胡2人再度要求林姓少校協助刺探、收集國軍機密,並提供裝有現金的紅包,林姓少校礙於情面,上網搜尋不具秘密性的「國軍人員體測標準」、「澎湖地區地方仕紳名冊」等資料,敷衍交出,並拒絕收受紅包。
2019年9月至2022年4月間,陳姓退役中士多次邀約李姓越南台商見面,稱可提供報酬,要求李姓台商引介財務狀況困難的現役軍官,以便要求對方協助刺探、收集國軍機密,也遭拒絕。
士林地檢署今偵結,認陳、胡2人涉嫌違反國家安全法「為大陸地區發展組織並刺探、收集關於公務上應秘密之文書未遂罪」、貪汙治罪條例「對公務員違背職務之行為刑求賄賂未遂罪」,依法起訴2人。
士檢表示,為維護國家安定,檢方全力偵辦不法;呼籲退役軍人赴陸經商或參與活動時,應小心謹慎,對於不合常理的落地招待、金錢資助等,應有所警覺、堅定拒絕;現役軍人對於業者或廠商經由各種名義拜訪或藉機合照,也應謹慎以對,以免落入圈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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