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星遭竊錄風波後...他被逮 網站分門別類賣偷拍片判3年定讞
男子余啟豪經營兩情色網站,一個單片銷售,另一個則讓加入的會員看偷拍來的生殖器照,網站頁面也顯示被害人全臉和特徵,標註學校、職業,受害者包括籃球運動員。一審依個人資料保護法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判余2年10月徒刑,沒收犯罪所得新加坡幣31萬餘元,二審刑期加重為3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余早在2014年間即因販賣偷拍來的影片遭台灣高等法院判刑1年,當時獲緩刑3年。
余啟豪先後於2019年6月、2020年1月起經營「specsaddicted 」「tumblrland」色情網站,前者為單片銷售,後者採會員制,會員可透過網站播放器觀看不詳人士竊錄的被害人隱私影像。而這些被害人不僅面貌、身體特徵被列在銷售頁面上,上頭還註明姓名、學校、職業、社會活動等。
余先是由不明管道取得4名男子猥褻影像,又在2020年6月拿到共犯王昭明提供的5名少年、22名成年人影像,陸續存在網路雲端硬碟,再以未採任何隔絕措施的經營方式,藉2網站散布、公然陳列、販賣。台灣籃壇2020年爆發偷拍風波,包括譚傑龍等10多名球員遭側錄,余同年12月19日被警察查獲。
桃園地方法院原本判余2年10月徒刑,台灣高等法院則認定他犯個資法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與刑法販賣猥褻影像罪、販賣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內容罪,而被害人為少年部分,另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販賣少年為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罪。高院指一審沒審酌到巫姓、林姓被害人併辦部分,且其他事實認定也有違誤,余為貪圖不法利益再犯案,且犯罪時間長達1年半左右、被害人數眾多,改判3年徒刑。
最高法院認同二審見解,駁回上訴確定。
共犯王昭明因與多數告訴人和解,高院上月27日判他2年徒刑,緩刑5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須提供200小時義務勞務,參加6場法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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