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女騎士被紅綠燈砸到癱瘓...廠商未定期巡檢 賠慘了
彰化縣員林市去年9月陳姓女騎士在中山南路、南昌路口等紅綠燈時,被一旁突然倒下來的紅綠燈號誌砸中,造成女騎士脊髓損傷癱瘓,事後調查,號誌廠商未定期巡視維修,號誌底部已鏽蝕才會斷裂砸中人,陳女告廠商傷害,但雙方經調解,女騎士獲保險及廠商賠償約800萬元,被害人因此撤告,廠商獲不起訴。
去年9月2日軒嵐諾颱風過後,各地風勢強,43歲陳姓女騎士當日近中午騎機車行經中山南路、南昌路口等紅綠燈時,一旁紅綠燈突斷裂砸到陳女頭部及上半身被送醫急救,造成胸骨骨折脫位及血氣胸,後因胸脊髓損傷導致癱瘓,也因此有大小便失禁的後遺症。
當時家人指出,陳女非常孝順,為了照顧生病的父母,很晚婚,意外發生時才生下女兒不久,當天她是騎車要去拿剛出生女兒的新印章,想幫女兒存錢,沒想到卻天外飛來橫禍。,
由於後續調查發現該紅綠燈號誌底座早已因年久失修,底座沈陷柏油地面下,遭積水鏽蝕,底部生鏽脆化,已無法承受重量,才會倒塌砸中人,陳女也向雲林號誌廠商提告傷害。
彰化地檢署調查,劉姓廠商去年1月即與彰化縣警察局簽立彰化縣交通號誌維護工作開口契約,需負責去年整年度到12月的號誌維護和維修工作,依規定每6個月需維視維護號誌一次以上,確保彰化境內各交通號誌運作正常及設施安全,但劉姓廠商卻未確實督導員工每6個月定期巡視,以致未發現號誌底座已鏽蝕,而造成砸傷人意外,已涉及過失重傷害罪嫌。
不過因陳女與廠商進行調解,已達成和解,而撤告,因此廠商獲不起訴處分,據了解,廠商及號誌保險共理賠女騎士約800萬元。
事發後也發現該路段至少有二座號誌都有鏽蝕狀況,多位縣議員要求縣府及公所針對全縣號誌應做總體檢,訂出管理辦法、訂出號誌使用年限,加強維修,以免再發生倒塌事件,影響民眾安全。
彰化縣警局事發後針對全縣3150處交通號誌大體檢,加強巡檢和維修,以避免再發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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