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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莉莉辱警判拘役 道歉不上訴
台南市議長邱莉莉去年競選議員期間,不滿遭人在網路上攻訐,前往市警二分局中正派出所欲提告,卻辱罵分局長、偵查隊長「你們都沒路用」,過程屢次拍桌且摔手機,法官認為邱犯侮辱公務員罪,判處拘役卅日,得易科罰金;邱表示尊重司法,正視自己錯誤,不會上訴,已向員警道歉。
另外,澎湖縣六連霸的議長劉陳昭玲涉人事關說、收賄案,上月被檢方依貪汙罪起訴,原本羈押的她獲法院裁定一千萬元交保,地方人士說,已少見她在公共場合露面,也未聽說要辭議長。
地方人士說,若劉陳昭玲未辭議長,縣議會於十月定期大會召開前,如未被法院判刑,仍可主持議會。
邱莉莉去年十二月七日,認為競選期間遭人在網路詆毀,赴中正派出所欲提告,她進派出所後,與時任警察局長方仰寧通話,方仰寧指示分局長朱信憲前往協助,朱信憲與時任偵查隊長林逸新正在督導擴大臨檢,一同前往派出所。朱信憲、林逸新抵達後,邱莉莉對兩人咆哮「你這次死啦」、「你們都沒路用」、「你保護我甚麼?你保護罪人啦」、「你這個分局長還內神通外鬼」等語,辱罵過程中,屢次對所內茶几拍桌並摔擲手機。
法院認為,邱莉莉對依法執行職務的公務員恣意謾罵,對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威信、尊嚴,造成相當程度的負面影響,已造成公務員人格受損,逾越言論自由保障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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