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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玉里鎮長龔文俊送豬肉酒水涉賄選 法院今判刑5年
花蓮縣玉里鎮長龔文俊被控去年選舉期間送豬頭、豬隻、酒水向原住民部落行賄,花蓮地方法院今天依選罷法,判刑5年、褫奪公權6年,林姓椿腳同法判刑3年6個月、褫奪公權4年。龔另於6月底被判民事當選無效。
61歲的龔文俊為國民黨籍,經營養豬事業,曾任花蓮縣議員,2014年當選玉里鎮長但連任失利,去年再度參選獲得勝選。
他被控於去年5月參選鎮長前,為拉攏原住民部落,由林姓椿腳居間聯繫2位部落頭目及副頭目,分送豬頭、豬肉、酒水等給部落耆老,請求召集族人宴飲,幫他拉票,其中一人接受並宰殺豬肉供族人分食,另一人擔心牽連賄選而拒絕。
花蓮地檢署檢察官去年12月選前偵結,依違反選罷法起訴,並在龔文俊當選後,火速提起民事當選無效之訴。
花蓮地方法院民事庭今年6月28日判龔文俊當選無效,當時他曾喊冤研議上訴。刑事部分花蓮地院今天上午依選罷法第99條第一項交付賄賂罪,判龔文俊5年徒刑、褫奪公權6年;林姓椿腳判刑3年6個月,褫奪公權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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