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捲入台南前局長陳凱凌超貸案 建商認罪捐600萬緩刑
台邦建設公司董事長陳福成,被控捲入台南市經發局前局長陳凱凌涉嫌銀行超貸案,陳福成認罪,經檢察官聲請改依協商程序而判決,台南地院法官認為適當,同意行認罪協商程序後,依陳觸犯共同詐欺取財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並應於判決確定日起1年內向公庫支付600萬元。
判決理由指出,此案經檢察官與被告陳福成於審判外,就願受科刑範圍達成協商合意,且陳已認罪,法院不經言詞辯論,於協商合意範圍內為協商判決。
南市經發局前局長陳凱凌被控經手七股工業區開發案向廠商收賄,接受酒店飲宴及性招待,獲取不正利益180萬元,且以購置豪宅名義,夥同建商超貸340萬元。
同案被告台邦建設公司董事長陳福成、被依偽造文書、詐欺取財罪嫌起訴。台南地院7月10日僅就陳福成涉案部分開庭,陳福成要求與檢方認罪協商,他並表示是自己真願意協商認罪。
陳福成表示,承認涉犯使公務員登錄不實,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陳福成希望優先將600萬元交給犯罪被害人協會基金做社會公益。
陳凱凌去年12月23日被南檢檢察官聲押獲准,依涉貪汙、財產來源不明、洗錢等罪嫌起訴,4月20日移審後法院裁定延押3個月。
台南地方法院6月27日首度開庭,陳凱凌全部認罪,願繳回犯罪所得,當庭爭取具保;但合議庭審議後,7月3日仍裁定陳凱凌自今年7月20日起,延長羈押2月。陳凱凌涉案部分 法官另擇期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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