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法官首審殺夫案 女兒出庭痛哭盼從輕量刑:已無父不能無母
63歲季姓婦人去年11月30日趁丈夫熟睡之際將他殺死,犯後她向警方自首,供稱受不了長期家暴才會殺夫。新北地方法院依國民法官法開庭審理,季婦女兒以被害人家屬到庭表示意見,痛哭表示和哥哥對這件事感到震驚並自責,但自己已沒有父親,不能再沒有母親,盼法官能從輕量刑,真情發言惹旁聽民眾頻拭淚,但十位國民法官展現專業,沒有顯露情緒。
全國第一起進入審理程序的國民法官案今天進行最後一天的審理階段,由檢、辯雙方再度交互詰問被告,最後進行科刑範圍辯論,並讓被害人家屬表示意見。
在交互詰問部分,檢、辯分別針對審理程序中又陸續產生的疑問再詢問季婦,當問到季婦「是否後悔殺人」時,她稱她深愛丈夫,其實她哭得很傷心,「為甚麼他要這麼對我?」因為忍無可忍,年紀也大了,才會選擇殺了他,「但我很後悔,我知道這樣做很對不起兄弟姊妹,只能請求法律對我懲罰」。
今天國民法官訊問也十分踴躍,共有五位國民法官發言,其中包含一位備位國民法官,統計審理期間除了1號國民法官、2號備位國民法官與4號備位國民法官未發言,其他國民法官均有開口訊問,雖然仍有抓不到重點提問,導致對方聽不懂問題的狀況產生。
季婦女兒在家屬表示意見部分,哭訴和哥哥都「很震驚也很自責」,她說,身為子女的她在法庭裡是最難過的,也很後悔沒有多花點時間陪陪父母,案發後她也很擔心季婦的身心狀況,「我希望她好好活著,我能明白她的痛苦,我已經沒有父親,不能再沒有母親,她只是渴望得到愛跟尊重」,請求法官對季婦從輕量刑,「讓我媽能在剩下的人生好好活著,好好愛自己」,並表示哥哥雖因工作繁忙不克到庭,但立場跟她一樣,真情發言惹台下旁聽的民眾與司法官頻頻拭淚,但十位國民法官展現專業,沒有顯露情緒。
科刑範圍辯論時,檢方以季婦「為了人生的自由,去犧牲配偶的死」,指出不能忘記死者也是一個人,不是只有家暴加害人一個面向,並以圖形等方式詳盡說明量刑參考給國民法官知悉,最後請國民法官參考季婦搖動死者確認他熟睡、不顧被害人哀號、手段兇殘以及犯後態度不佳,做出洗衣、倒鹼片等動作,以及當下沒被逼入絕境、動機可以被原諒但有其他方法、再減一次刑最低刑度會比重傷害還輕等原因,建議合議庭考量給予8至12年之間的刑度範圍。
辯護人則以「愛與恨有時候只在一瞬間」,表示季婦潑鹼片只是犯罪手法之一,擦血跡則是為了維持乾淨,並以季婦缺愛、被切斷手足支援,又個性善良、傳統,因此被長期家暴,還有減刑一次後最輕5年徒刑仍嫌過重等原因,請求法官感同身受、給季婦應有裁罰但也給她生命的關懷與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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