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送員改當失明富婆看護搬空她655萬 無罪逆轉判3年
台中王姓男子外送時認識雙眼失明重病婦人,對方認為和王投緣聘他當看護,還立遺囑要贈與遺產,未料遭王盜領戶頭655萬多元。法院一審以婦人證詞不一、難認無授權,判王無罪;二審再細究2人對話不採信王辯詞,痛批他利用婦人信任大舉盜領,撤銷改依詐欺罪判他3年,可上訴。
檢方起訴指出,婦人因雙眼失明、長期臥床,將自己帳戶印章、提款卡和密碼交給王男保管,由王自行提領薪資、照顧她生活所需費用,婦人也感念王照顧有意死後將財產贈與他並曾立遺囑。
檢方查,王利用婦人眼盲、對其信任機會,2019年間持續盜領婦人戶頭一共655萬多元,後來經婦人辭退王男,改請朋友幫忙提款後,這才發現存款竟所剩無幾,警方獲報調調閱ATM監視器、帳戶交易明細才曝光,偵結依業務侵占等罪嫌起訴王。
台中地院一審時,王男堅辭否認犯行,辯稱所有提領、轉帳都是婦人授權,對方說自己生命剩下6個月,因感謝他在生命最後的時光陪伴,所以答應協助幫他創業,還要求儘速轉帳。
婦人證稱,自己2019年叫麥當勞外送認識王男,覺得他人不錯就聘請當看護,並曾在律師見證下立遺囑,表示死後財產由王繼承,直到2020年1月王沒來照顧他才辭退,後請朋友代領款才知遭侵占。
一審指出,婦人就授權給王男提領金額證詞前後不一,後經王男質問「當初是妳叫我轉的」、「你騙我要給我錢?」「我轉完錢再來告我,是這樣喔?」婦人則回「我怎麼知道你會當真」;一審認為,無法證明王男未經婦人授權,且僅單一指述,判王無罪。
檢方不服上訴,台中高分院二審查再勘驗2人對話錄音,發現王說「妳都跟我約好了」、「妳都這樣反反覆覆」、「當初是妳叫我用的」等內容充滿對自己有利陳述,反觀婦人回「我真的很不舒服」急著想掛電話。王稱「我對妳不夠盡心盡力嗎?」婦人卻不屑說「你放屁」。
二審發現,王男離職後仍不返還存簿、印章,婦人經朋友告知帳戶僅剩幾千元也驚呼「怎麼可能」,顯見王未經她同意轉帳、提領,另細加比對、勾稽各項事證,認為王說法不合理,不採信其辯詞。
二審審酌,王男明知婦人失明,卻利用她感念其照顧,有意死後贈與遺產,竟大舉盜領她戶頭655萬多元,惡性非輕、犯後否認,撤銷改依非法以電腦製作不實財產得喪變更紀錄取財罪,判王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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