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人曝調解內幕不撤文 林智堅律師發聲明「追究法律責任」
媒體人黃揚明先前在臉書分享疑新竹市前市長林智堅與調查官余政煌9日在法院調解的內幕,林智堅的委任律師反駁,雙方隔空互戰,林智堅委任律師昨晚在部落格發布聲明,指黃揚明爆料調解的內幕經核與事實諸多不符,強調媒體未向律師查證即轉載有損名譽之事,若未即行下架該報導,亦將追究法律責任。
對此,黃揚明在臉書回應,他的貼文不會下架,歡迎提告,不用考慮。屆時將在法庭請求傳喚余正煌、林智堅、調解法官作證。
林智堅委任律師蕭雄淋、胡中瑋在聲明中指出,自今年6月9日調查員余正煌與新竹市前市長林智堅在台北地方法院達成調解後,有關台大碩士論文爭議案即已落幕。黃揚明爆料調解的諸多內幕,經核與事實諸多不符,律師已於日前反駁並澄清。但是,黃揚明事後又稱也是採訪余正煌所得,皆為事實,且律師當時並未在場,但當時黃揚明也未在場,何以知道余正煌所述為事實?
兩人指出,黃揚明又稱林智堅委任律師於去年12月29日代林智堅發函直接寄給余正煌,而非發函給其律師,違反律師倫理,連法官都覺得不對。這關係到律師名譽,必須加以澄清。
兩人表示,該律師函全文共7頁,主要在說明余正煌所使用民調,是林智堅與民調單位共同創作,雙方擁有共同著作的著作權,非經全體共有人同意,他人不得使用。
因此,余正煌使用該民調寫論文,即使是教授陳明通所提供,余正煌應另得兩位共同權利人的授權,即使解釋為林智堅事後有同意,亦不生授權的效力。即使生授權的效力,林智堅亦於該律師函函到之日起終止授權,該論文在網路及市面上流通,皆屬非法,若余正煌不撤回自訴,林智堅亦將提起違反著作權法之反訴。
上述函件是對余正煌聲明其無權使用民調,且即使有權使用,亦有終止授權的意思表示。余正煌的三位律師只是得到自訴代理的授權,並未向林智堅表示得到談判的授權。該律師函若寄達余正煌三位律師,反而不發生終止授權的效力,所以將律師函直接寄給余正煌,才是合法的。
蕭雄淋律師已執業律師30餘年,30年前即已擔任台北律師公會理事,胡中瑋律師執業律師10餘年,二者皆在大學任教多年,皆對律師法及律師倫理非常熟悉,一向合法行使律師職務,無觸犯律師倫理的可能。
聲明指出,余正煌、黃揚明既非法律人,卻再次對外公開聲明林智堅委任律師違反律師倫理,已涉妨害律師名譽。因此,將考慮對該二人提刑事自訴及民事訴訟。如果媒體未向律師查證,即行轉載有損律師名譽之事,為有過失,若未即行下架該報導,本律師亦將追究其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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