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月子被推銷…1.5萬買寶寶寫真後悔了 法官判全額退費
新竹某月子中心推出簽約14天以上贈送1張寶寶寫真服務,藍姓婦人接受此「加值服務」,卻在攝影公司強力推銷下以1萬5千元價格購入106張全檔毛片。藍婦匯款後認為價格過高想反悔,對方卻以已提供電子檔拒絕。法官認為,該買賣屬「訪問交易」,7天內無須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對價可解約,判攝影公司全額退費。
判決書指出,藍姓婦人在新竹某護理之家(下稱月子中心)坐月子時,因簽約天數超過14天,獲得月子中心提供「加值服務」,內容為可免費獲得一張含相框的寶寶寫真照。藍婦也於去年11月13日,由月子中心合作的攝影公司完成其新生兒106張寫真拍攝。
去年11月17日上午11時許,該攝影公司告知寫真已完成,請藍婦挑選照片。藍婦在對方業務人員強力推銷下,另以1萬5000元代價簽約購入106張全檔毛片,並於當天匯款完成。
藍婦當天下午4點57分,認為攝影公司收取費用過高,於是透過LINE通訊軟體請求解除契約並退還1萬5000元,但對方認為,相片電子縮圖檔已傳送至藍婦手機,智慧財產價值無法收回,僅願退回3750元,藍婦不服提出告訴。
法官審理,該買賣屬「訪問交易」,訪問交易通常是在消費者無法詳細判斷或思考的情形下,而使消費者購買不合意或不需要的商品,故採將判斷時間延後之猶豫期間制。以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的消費者,可在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7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
再者該攝影公司提供的106張圖檔,只是僅供藍婦確認商品內容並方便瀏覽的小檔,並非合約中將以光碟之有形媒介提供「較大檔案」,因此認定攝影公司未完成履行契約內容,最後判該攝影公司應全額退還藍婦1萬5000元。
該攝影公司委任律師表示,攝影公司當初提供給對方的電子檔,並非判決中所說的「方便瀏覽的小檔」,而是經調色精修後的大圖檔,即使列印成A4或是放到52吋螢幕,都不會影響解析度,攝影公司認為提供這些檔案已「完成契約內容」。
委任律師強調,當初簽約時,都有告知消費者「此交易並非訪問交易,故無法退費等語」,對方也都認同簽名,由於攝影公司對於判決不服,目前該案提起上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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