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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婦網紅袁曼軒保住房產理由曝光 前公婆「資助」非借名登記
貴婦網紅袁曼軒和礦業大王之子Pierre婚變,前公婆提告要求返還借名登記的新北市三重區河邊北街房地,一審判她應將不動產所有權移轉登記給前公婆,台灣高等法院昨廢棄原判決, 改判袁曼軒不用還。
Pierre和袁曼軒(Sherry)2017年間結婚。郭姓夫妻表示,2018年出資購買房地,為了節稅,將不動產借名登記在兒子Pierre和媳婦袁曼軒名下,小倆口2021年經澳大利亞法院判決離婚,雙方已無信任關係,他們終止借名契約,袁曼軒自然應將借名登記的不動產二分之一所有權返還給他們。
台北地方法院認為雙方確實有借名登記關係,判袁曼軒敗訴;袁曼軒不服,上訴高院。
高院審理後認為,當初看屋、議價、決定購買、簽立契約、給付買賣價金、不動產過戶等全部過程,都是由袁曼軒、Pierre與出賣人晉洲公司人員處理,前公婆沒參與,且袁曼軒已繳納2019年至2021年的社區管理費,並於2018年9月17日在此登記設立翼時光企業社,袁父甚至將戶籍遷入。袁曼軒持有所有權狀、買賣契約正本,高院認定她是實際管理、使用房地的人。
經辦的地政士證述,袁曼軒夫妻買屋是用來自住,不動產不會因登記所有權人為我國籍的袁曼軒或是澳大利亞籍的Pierre而影響適用稅率。高院認為前公婆「節稅」的主張不足採信,雖然他們在2018年8月間提領澳幣轉換為美金後匯款給袁曼軒,袁婦拿到錢後支付尾款,但這應是前公婆為了資助小倆口買房才付款。
高院認為郭姓夫妻贈送兒子、媳婦買屋的錢,難以認定他們有取得不動產所有權,或與袁曼軒有借名登記的關係,「前公婆」請求袁曼軒把房地移轉登記給他們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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