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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特王隔空對打火星叔叔澄清影片挨告誹謗 判決結果出爐

在YouTube有百萬訂閱的網紅「波特王」與經紀公司因合約問題鬧翻後,去年6月雙方終止合作,同年月9日、15日,波特王在YouTube上傳影片對外澄清是經紀公司老闆火星叔叔」欠薪、限制拍片數量,雙方才會鬧翻,反被火星叔叔提告誹謗,高雄地院審理後,認定波特王言論不構成誹謗,判他無罪。

本名陳加晉的波特王,原本在「火星叔叔」旗下飲料店工作,「火星叔叔」發現波特王具有藝人潛質,2016年12月跟他簽立經紀約,開始在臉書、YouTube平台打響名號。

波特王早期的影片以「幹話搭訕術」系列為代表,後來改以時事及諷刺中國大陸政治的「粉紅月報」為主,現在自主管理的YT頻道「波特王好帥」迄今已累積百萬訂閱。

去年6月間,「波特王」閃離前經紀公司聚暘多媒體,並請該公司移除其管理百萬粉絲團「波特王 Potter King」的權限,自己再創立新的粉絲團及Instagram「波特王好帥」,隨後與聚暘老闆「火星叔叔」隔空互嗆。

同年月9日、15日,波特王在「波特王好帥」頻道上傳「海水退了。」、「澄清不時言論」兩支影片,解釋他跟聚暘多媒體分開的始末。

影片稱他拍攝「粉紅月報」影片,被經紀公司限制數量,從1個月8支變為1個月2支「因為對公司沒有幫助」,幫拍廣告也沒有實際獲利,另還指控公司欠薪「我看著老闆從租屋買了四間房,還有賓士休旅車,他的代步工具還是大學買的G5機車」等內容。

但前公司看到後,認為波特王在影片中散播不食謠言,對經紀公司造成重傷,還有大量網軍跑到「火星叔叔」粉絲頁留言霸凌,害公司營收大幅下滑,「火星叔叔」不滿遭到無端指控,以旗下經紀公司、飲料店名義提起自訴,對波特王提告誹謗。

高雄地院審理時,波特王反駁,他影片說的言論都是針對「火星叔叔」叔叔的聲明澄清,講得都是事實,沒有誹謗他。

雄院法官整理兩造共8個爭點,影片部分,波特王確實曾與火星叔叔就更新數量多寡討論,言論具有真實性,另即使公司每月給付固定報酬,但與波特王直播中所提的肖像權、廣告分潤等內容無關,難認有何誹謗的客觀行為存在。

至於波特王指控欠薪、未給付業配費用等內容,法官認為,波特王稱「聚暘目前還是有業配款項沒給我」、「聚暘還是欠我錢」,與他和經紀公司分潤債權債務關係相符,波特王的影片部分言論,有相當證據可以佐證其真實性。

法官綜合相關事證,認定波特王去年針對與經紀公司爭議發布的2支影片內容,均不構成誹謗,判他無罪。

百萬網紅波特王和前經紀公司鬧翻,被前東家提告誹謗,但法院認為影片言論都不構成,判波特王無罪。取自波特王臉書
百萬網紅波特王和前經紀公司鬧翻,被前東家提告誹謗,但法院認為影片言論都不構成,判波特王無罪。取自波特王臉書

波特王 火星 老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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