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88槍」槍擊案首度開庭 槍手自稱一人犯案沒有共犯
台南學甲88槍槍擊案,台南地方法院今天上午首度開準備程庭,因涉案人數多,今天只傳訊在押槍手孔祥志及計程車司機李奇漢2人。孔祥志表示,他獨自一人犯案,沒有共犯;李奇漢矢口否認湮滅孔祥志的衣物。法官最後裁定候核辦,擇期再開庭。
孔祥志否認有其他共犯,並表示他一人犯案。孔委任律師說,孔祥志因不爽民進黨前中執委郭再欽和前市議員謝財旺才開槍。孔祥志已向警方交代丟棄槍枝地點,請台南市刑大打撈槍枝,因作案槍枝是ACC衝鋒槍,非檢方起訴MP5衝鋒槍。
南檢指控,李奇漢去年11月10日凌晨1點,開車載孔到武聖夜市,中途孔祥志在車內換穿衣物製造斷點後,李將孔祥志衣物交給不知情林姓友人燒毀,涉嫌湮滅刑事證據。
李奇漢否認湮滅孔祥志的衣物,他說,他不知孔祥志在武聖夜市下車後到學甲開槍,下車前要他把垃圾丢掉,他就到林姓友人地方處理,林處理垃圾不是丢垃圾車就是燒掉,他沒特別交代林將垃圾燒掉。
法官列出爭執點,包括孔祥志是否和王文宗等其他共犯有犯意聯絡或行為分擔;孔祥志作案槍枝是否與楊展華、謝俊誠北上取槍的槍枝相同;孔祥志作案騎的機車是否與郭建彰向中古車行取得機車相同。
李奇漢部分的爭執點,為他把孔祥志的作案前衣物叫人丟棄,及事後是否收到50萬元,有無對價關係,足以構成湮滅刑事證據。
台南地檢署偵辦學甲槍擊案,今年4月14日偵結起訴學甲慈濟宮董事長王文宗等8人,檢方認定王是涉案「藏鏡人」,「紅龜」洪政軍與友人楊展華負責行動策畫,安排槍手孔祥志開槍,郭建彰等4人是共犯,8人都涉槍砲等罪嫌。
檢察官認為,王文宗涉嫌安排及資助洪政軍藏匿。起訴內容指出,王原與謝財旺、郭再欽私交甚篤,在政治上緊密結合,但在2018年底生變,王因故與謝、郭交惡,才找洪等人策劃槍擊案。
檢方認定,洪政軍找孔祥志開槍,楊展華找謝俊誠開車,並找蔡金郎拿槍,郭建彰協助移動犯案車輛。去年11月10日案發當天,孔騎機車先後郭再欽的前公司、謝財旺服務處開槍,李奇漢並協助燒掉孔的衣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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