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台1278天!向心繳稅費3千萬變共諜、洗錢 嘆因「王立強」黑白顛倒
總統大選前澳洲「王立強」共諜案牽扯中國創新投資公司主席向心、龔青夫婦,檢方依國安法查辦,共諜案辦不成,改依洗錢罪起訴;一審認檢方舉證與洗錢構成要件不符,判無罪。台灣高等法院今開庭,向心表示被限制出境1278天,重病的父親因看不到他而落淚,夫妻來台買房交了3千多萬的稅費卻變成「罪犯」,感嘆這世界黑白顛倒。
「王立強」共諜案發生在2020年總統大選前夕,自稱「王立強」者在澳洲爆料是向心共諜下線,引爆政治與選舉效應。檢調於「王立強」爆料後,火速在機場攔截向心(60歲)、龔青(54歲)夫婦離境,並以犯國安法發展組織罪嫌疑重大為由,祭限制出境處分。但共諜案不起訴,檢方改指向心夫妻洗錢。
檢方指控,向心2015年與大陸黃山新世界公司負責人孫天群經營的「幸福新世界」公司簽署協議,招攬房產投資訊息,以「半價銷售」、「5年代租」、「5年後全價購回」方式募資,在向心的「財富風暴電商」銷售。向心明知大陸國太集團從事詐騙,卻配合將非法所得購買自己的中國創新、中國趨勢公司股份,名義上將國太創設資金移至香港,實際上將2億多元港幣匯至台灣,購買台北市信義區「冠德遠見」3戶豪宅,製造金流斷點,犯洗錢罪。
不過北院認為,向心並無預見「幸福新世界」可能涉及非法,也無法預見國太業務為非法詐騙,更不知道國太購股資金是犯罪所得。此外,向心售出中國趨勢、中國創新股權,價格為交易當時市價,無不合理溢價情事,他將售股所得匯至台灣,也不是要避免遭陸、港查扣,沒有隱匿犯罪所得,與洗錢論罪要件不同,去年2月判兩人無罪。
高院今行準備程序,因該調查的證據都已調查,法官諭知7月12日審理。
向心表示,夫妻從2019年11月24日被限制出境至今已經過了1278天,首先是調查共諜案,再換洗錢案,共諜案是先限境再調查,洗錢案是先起訴再調查,「這是很離譜的事」。
向心說,檢察官向法院聲請調查證據,但至今沒有任何結果,他認為根本不存在的事怎麼會找出證據來?
滯台三年半,無法經營公司,向說一間上市公司遭除牌,1萬多名股東損失慘重;於私,88歲的老父全身癱瘓,因看不到他而嚎啕大哭,他活了60歲,第一次得知父親落淚。
向心說,當初來台灣買房,也繳了3千多萬的稅費,卻成了「罪犯」,這結果始料未及,他只希望官司能盡早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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