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長送200元紅棗 刑事庭認定賄選判4年、民事庭判當選有效
基隆市中山區西定里長謝萬利被控舉辦觀摩活動時,贈送紅棗給里民請託支持連任。檢方依違反選罷法起訴,並提起當選無效訴訟。基隆地院民事庭認定謝非賄選,駁回當選無效告訴,但刑事庭認定謝賄選,判刑4年。謝萬利心情如洗三溫暖,今天強調沒有賄選,會上訴爭取清白。
基隆地檢署起訴指出,謝萬利為求順利連任,與呂姓里幹事和張姓里民去年共謀,由謝出面招攬里民參加自然生態觀摩活動,並由張代辦旅遊行程。每人交700元團費,差額由中山區公所補助2萬元及謝出資補貼。
呂男在行程中對團員說「要支持謝萬利」,並表明謝自掏腰包購買伴手禮紅棗送團員,向里民拜票支謝萬利,認定違反選罷法對於有投票權之人交付賄賂,約定投票行為起訴,並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謝萬利辯稱,出發的39名團員中有投票權,並與他無親屬關係的西定里民是14人。報名費共收2萬5900元,區公所補助2萬元,支付必要支出3萬9400元,剩餘6500元,用來購買紅棗等開銷。擔任里長辦活動,都會購買特產小物當伴手禮,這次也是循例發送,並不限里民,不是賄選。
基隆地院民事庭審理後,衡酌物價水準、社會觀念及國民感情等情狀,送紅棗等利益價值低微,顯不足以動搖團員投票意向。謝萬利辯稱循往例送伴手禮也非全無依據,且半數以上團員非西定里民,不能以送紅棗推認有賄選犯意,本月8日宣判,駁回檢方當選無效告訴。檢方接獲判決書後,表示會上訴。
刑事庭法官指出,警員查出紅棗1包售價約200元,並非低廉的一般民生用品,謝萬利送團員紅棗,客觀上確有可能使收受的選民對謝產生好感,或產生虧欠心態,進而影響投票意向,認定有行賄犯意。15日判決謝萬利有期徒刑4年,遞奪公權4年。呂男和張女判刑1年6月。緩刑4年。褫奪公權3年。
基市府民政處、中山區公所表示,謝萬利違反選罷法一審被判有罪,並非地方制度法規定應停止職務、解除職務事項,仍具里長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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