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大學馬來西亞女大生遭擄性侵殺害 父母求償2000萬獲賠金額曝光
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學生遭28歲男子梁育誌擄走性侵、殺害,一、二審均判梁育誌死刑,鍾女家屬在一審時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向梁索賠精神撫慰金等共2千萬元,橋頭地方法院今判梁應賠償鍾女父母共593萬餘元。
2020年9月30日,梁育誌就曾在長榮大學附近台鐵高架橋下,鎖定一名落單女子下手,經女方奮力掙扎反抗及呼救,才鬆手駕車逃離現場,事隔不到一個月,梁再對鍾女下手,性侵殺害鍾女後,洗劫身上財物,將屍體棄屍大崗山路旁。
梁育誌經醫院精神鑑定,精神狀態、智力皆正常,橋頭地院審理時,合議庭認為梁育誌是預謀犯案、手段殘忍、再犯率超過五成、對社會危害大且未見悔意等五大理由,依強制性交而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
梁育誌一、二審由法扶基金會指派律師,二審審理時,梁的委任律師聲請量刑前社會調查,高雄高分院合議庭採任律師抗辯,裁定將梁再送鑑定,小組成員友精神科醫生、律師、志工、教授、心理醫生等多人。
今年初鑑定完成,合議庭再開辯論庭,鍾女父母遠從馬來西亞來台,當庭落淚闡述女兒遭殺害經過,審判長詢問父母希望刑度時,鍾女父母均要求判梁死刑。
合議庭綜合二次鑑定結果及梁育誌犯案事證,梁育誌再犯率高,屬於「高危險等級」,沒有教化可能,審判至今仍否認故意殺人,未見真摯悔意,應屬「最嚴重犯罪」,必須剝奪生命,使之永久與世隔離,量處死刑符合罪責相當。
命案發生後,橋檢依犯罪被害人保護法規定,補償鍾女雙親殯葬費、法定扶養義務、精神撫慰金等共200萬元。此外,鍾女父母也正式向橋頭地院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向梁育誌各求償1千萬元。
求償項目包括精神精神撫慰金、喪葬費、扶養費等,案由刑事合議庭,裁定移送民事庭審理,扣除已領的犯罪被害人補償,加計後今宣判梁得賠鍾父333萬4516元、鍾母26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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