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撒108萬追求直播主不成 提告詐欺遭駁回
葉姓女子主動透過LINE與李姓男子聊天,李便到到直播平台觀看葉女直播節目,共贈送價值108萬餘元的平台貨幣給葉女,2人曾私下見面3次,後來李認為與葉女未履行一個月要與自己見面3次的約定,認為葉女涉嫌詐欺,要求葉女及傳播公司連帶返還108萬餘元,台北地方法院認為,李提供的聊天對話紀錄不足以證明葉女及傳播公司有詐欺意圖,判決駁回,可上訴。
李主張,葉女在2019年時主動透過公司官方LINE帳號聯繫自己,後來到直播平台觀看葉女直播影片,不定時贊助葉女平台虛擬貨幣,總價值折合台幣後達108萬餘元。李與葉女私下見面過3次,之後2人協議由李購買虛擬禮物贈與葉女,一個月見面3次。李認為葉女未履行約定,要求葉女及傳播公司連帶返還108萬餘元。
葉女則主張,否認曾接受贊助並見面3次的協議,認為李自願贈與虛擬禮物,也曾與李見面3次並沒有完全騙禮物不見面,沒有詐欺意圖。
傳播公司則表示,公司與葉女沒有僱傭關係,不用負連帶賠償之責。
判決書指出,李提供與葉女的聊天記錄,2人曾討論是否贊助和私下見面事宜。葉女說「我真的還差最後的120萬點,就真的可以得到這個機會」、「我好想放假,好想休息,好希望你能陪我,可是我一直有事要忙,真的行事曆打開是滿的,沒有不想要」和「從未幫你當作粉絲過就像我沒有跟其他人有私賴包括電話跟見面過...我真的真心對待你礙於很多時候我真的太忙」;李男則回應「真要我再贊助妳,要看妳願意怎麼做了」、「問題是妳都沒給我我要的,心冷了,沒勁」和「這樣跟妳之前在沒別的平台有何不同,一樣的忙,一樣的沒法陪我。之前已贊助妳不少,也許比妳某些贊助商還多」等語句。
台北地院表示,李提供的證據不足以證明2人有約定一個月見面3次,也無法證名葉女與傳播公司有詐欺意圖,葉女與傳播公司無連帶責任返還108萬餘元給李,訴訟駁回,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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