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致中判1年報到入監 引「千磨萬擊還堅勁」明志
前總統陳水扁兒子、前高市議員陳致中因洗錢案被判1年,他今天下午在臉書以詩詞「千磨萬擊還堅勁」明志,並於3時20分報到入監,隨後上銬被囚車載往高雄第二監獄服刑。
纏訟多年的扁家洗錢案,最高法院認定前高雄市議員陳致中有主觀洗錢犯意,4月26日判刑1年定讞,並訂於今天下午3時30分報到入監;近10名小港、前鎮選區支持者約在下午2時抵達高雄地檢署門口,高喊「政治迫害」、「陳致中加油」等為他打氣。
陳致中約在3時20分抵達雄檢門口,他頂著提前理好的平頭向支持者感謝致意,隨後在法警護送下走進地檢署報到,經檢察官訊問確認身分無誤後發交執行,並被上銬載到燕巢區高雄第二監獄服刑。
對於入獄前心情,陳致中下午也在臉書(Facebook)貼文表示,生命不是等待暴風雨遠離過程,而是學習在雨中翩舞,再多的不捨,請容許先跟大家說聲再見,感謝愛與溫暖,知道前面的路一點都不孤單。
他並引用清代詩人鄭燮詩詞「竹石」,以「千磨萬擊還堅勁,任爾東西南北風」明志;他最後表示,栽培提攜,恩義永銘,千言萬語,平安珍重,「當我們再度回首,我們會帶著微笑,也會更強大」。
纏訟多年的國務機要費等案,高院更二審依洗錢罪判處前總統陳水扁妻子吳淑珍2年徒刑,最高法院撤銷吳淑珍有罪部分,發回更審。但陳致中及妻子黃睿靚涉以海外帳戶掩飾龍潭購地案及南港展覽館案犯罪所得,依洗錢防制法判陳致中1年徒刑定讞,併科罰金新台幣150萬元;黃睿靚判刑10月,併科罰金100萬元,緩刑4年,並應向公庫支付100萬元確定。
台灣高等法院更二審判決指出,吳淑珍於收受龍潭購地案、南港展覽館案賄款後,指示扁家友人蔡銘哲將款項匯入海外帳戶藏匿;部分款項利用人頭帳戶轉匯洗錢回台灣,其他款項則指示兒子陳致中、媳婦黃睿靚洗錢匯入海外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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