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獅子會長拿皮帶勒死女友助她「見耶穌」 最終判無期徒刑定讞
新台北獅子會前會長林易暘去年在租屋處拿皮帶勒死58歲許姓女友,並割女友手腕2刀,隔天他欲割腕輕生獲救,檢方依殺人罪起訴,林稱事前兩人說好要一起去「見耶穌、去神的國度」,最高法院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定讞。
林易暘(53歲)國中肄業,取得實踐大學技術士同等學歷,擔任工程公司負責人,同時從事力匯直銷。他與許女都離婚,2018年開始交往,各攜1兒共4人,在台北市新生北路租屋。
林與許女因感情、工作等問題,多次爭吵。許女2021年10月25日中午參加力匯直銷年終聚會後,再與8名朋友聚餐,許女喝了些酒,回到家後醉倒地上。林在許女的兒子離開後,拿皮帶從背後勒死許女,再到廚房拿菜刀試圖割腕,但因「出力過淺」而失敗。
許女的朋友致電關心,林還謊稱「她喝醉了」,為避免許女被殺一事曝光,林易暘要求兒子返回高雄老家,又趁許女兒子返家前「割腕」,營造「殉情」假象。
林易暘聲稱許女的工作壓力大,他想賣畫分擔壓力,但許女心情低落,找他一起「走絕路、見耶穌」。林說,許女要求先割她的腕,但他不想把房間弄得到處是血,因此先勒暈對方再自己割腕。他說,許女吵了很多次要見耶穌,他被吵得很累,便想兩個人都去「見耶穌」。
法院開庭時,林聲稱和許女互動良好,且和許女兒子談以886萬民事和解。林否認是用警方查扣的皮帶當行凶工具,而是許女親手交給他、約3公分寬的帶子。林埋怨檢察官沒有調查他和許女的通聯記錄,證據清單上也沒看到他們的枕頭上有藝人吳宗憲的妻子送他們的聖經、巴黎世家名牌外套。
法院認為林易暘只是因為感情、工作與經濟問題就趁許女毫無防備之際下手,且殺意甚堅,惡性重大,不採信他「謀為同死」的說法,一、二審皆判他無期徒刑;最高法院認為判決沒有違誤,量刑妥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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