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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經營權之爭燒到警察 董事告發刑事局隊長違法搜索
泰山經營權之爭延燒,泰山董事長詹景超、獨董李明輝指控未受邀出席泰山薪酬委員會的董事劉偉龍,涉嫌向刑事警察局謊稱泰山獨董杜英達遭黑道恐嚇,強行將杜帶離會場;泰山董事詹皓鈞今天向台北地檢署告發劉偉龍、刑事局偵查第一大隊林姓隊長2人違法搜索、無故侵入住居罪。
告發指出,泰山企業2023年4月20日召開審計委員會期間,龍邦市場派代表之董事劉偉龍為干擾議事進行,竟偕同刑事警察局隊長林榮政率領大批員警,而林榮政及員警或著便衣或著制服,且不願表明身分,隨劉偉龍衝入本公司會議室違法攝影、搜索泰山企業,並誆稱因現場有人遭恐嚇而前來處理。
當時,出席審計委員會的杜英達、李明輝、陳敏薰及列席之董事長詹景超等人正在開會中,劉偉龍當日下午17時3分率警衝入會議室違法搜索、拍照。
告發狀指稱,陳敏薰其時站起來指著會議主席杜英達高喊「有人威脅他」,杜英達則回稱「我沒有被恐嚇,我是律師,怎麼會被恐嚇」,杜重申「我沒被威脅」、「先讓我把會議主持完」,「我們現在是審計委員會」、「沒相干的人先離開」等,劉偉龍等人雖暫時退出,但約5分鐘後,再次強行回到會議室,搭了杜英達的背,將杜帶離會議室。
詹皓鈞提告認為,劉偉龍為法律系畢業,竟為爭奪公司經營權,阻礙私人公司會議進行,並以誣告他人涉嫌恐嚇強行進入公司會議場所進行違法搜索、攝影,涉誣告、侵入住宅、違法搜索罪。
告發認為,劉偉龍造成公司當天會議中斷,無法審查股東盈餘分派案、委任經理人員工酬勞發放建議案及相關議案,對公司、股東及員工的權益影響甚鉅,因而提出刑事告訴,不排除再提民事求償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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