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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機車被法辦 竹東男交保返家憤而縱火…警方二度逮辦
新竹縣竹東鎮一名劉姓男子,從新竹市區偷騎1輛機車返家,將贓車放置家門前,因人贓俱獲遭警方移送法辦,未料劉男隔天交保返家,直到深夜竟因心情鬱悶,以打火機點燃家中雜物發洩情緒,當場引燃火勢還波及鄰宅,二度遭警方逮捕,隨後被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
竹東警方指出,轄內二重埔派出所於上月30日接獲通報,有輛失竊機車出現在竹東地區,立即擴大調閱車牌系統,鎖定劉男涉有重嫌,最後顯示車牌位置在沿河街一帶,員警搜尋發現贓車位置後以便服現場埋伏監控,沒多久見劉男出家門準備發動機車時,當場上前攔截盤查。
劉嫌(56歲)當時否認偷車,辯稱機車擋道要移往旁邊一點。經警方提示相關跡證,他又改口「不要為難我!我會把車子騎回去還。」但人贓俱獲,被依竊盜現行犯逮捕送辦。
豈料,本月1日深夜10點左右,竹東派出所接獲報案指稱,有人在沿河街一間矮房的屋內縱火,經警員到場了解,竟發現與前日機車竊嫌為同一人,幸火勢很快被撲滅,未有人員傷亡,但隔壁鄰居有部分物品燒毀、牆面被燻黑。
獨居的劉男稱說要改建家中,才使用打火機將家中物品點火,當場被依公共危險罪嫌逮捕。全案警方正式製作筆錄時,他又改口因偷車被逮送法辦,越想越不爽才縱火發洩情緒,全案昨訊後依法再將他移送新竹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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