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揚釀百餘死傷法院開庭 員工身心受創「每天夢到自己死了」

知名高爾夫球大廠明揚國際科技公司屏東廠去年9月大火釀10死百餘人輕重傷,屏東地檢署依一般過失致死、公共危險罪等罪起訴時任明揚董事長劉安晧、總經理呂英誠等6名幹部,屏東地院今準備程序庭審理,8名受傷員工與罹難者家屬、1名受傷消防員出庭,員工回想爆炸當下,仍相當恐懼,「真的太恐怖了,每天都在作夢,夢到自己死掉了」,有員工甚至患恐慌症,面臨身體疼痛、復健漫漫長路,身心俱疲。

屏東地檢署今年1月底起訴時任明揚董事長劉安晧、總經理呂英誠、製造處協理鄭紹廷、工安課王志成、生管課副課長阮世昌、生管課倉管組長林靄宏。今法院審理林靄宏的準備程序庭,告訴人部分,一名罹難者員工家屬、6名員工、1名消防員親自出庭,2名越南移工委由律師出庭。

明揚生管課倉管組長林靄宏否認犯案,「我不認為我有疏失」,他職責是管理明揚原物料、化學品倉庫,平日巡檢,對於C40-P架橋劑的擺放都是按照前手擺放,案發前上面沒有特別標示;化學倉庫是擺放液態原物料,固態或苯類是一般倉庫,工安課沒有特別跟他說,他也不知道C40-P架橋劑的性質與如何擺放。今準備程序庭,林藹宏的辯護律師提出五點疑義。

法官問告訴人,罹難者朱姓員工的家屬、受傷員工、受傷消防員等對於此案的想法。受傷員工黃女委託律師發言,黃女一開始吸入性嗆傷合併肺炎,但隨著病程發展,出現嗅覺喪失,認為應該改為重傷害。

兩名越南移工的律師說,越南移工兩人受傷嚴重,其中一人至今未談和解,另一人約4月30日談;受傷丁姓員工則說,公司未關心他,僅談過一次和解;射出部的胡女說,身心影響大,同樣射出部的陳女粉碎性骨折,造成日後勞動力減損。

另名員工林女則說,不論有無和解,都希望法院從重量刑,受傷對她造成後續傷害大,要復健,公司又一直叫他們要回去公司,「但真的太恐怖了、每天都做夢,夢到我死,旁邊還有靈堂」,公司開的價格太離譜了。一名受傷消防員說,他也是嗅覺喪失,希望改成重傷。

受傷員工庭訊後受訪,回憶案發當下仍心有餘悸,胡女在二樓被爆炸噴飛,吊掛在半空,最後一個被救出,陳女則是被機器重壓,腳粉碎性骨折,受困當下全黑,變電箱就在面前,回想起來很可怕。有員工受傷後至今患恐慌症,「看到外面有施工就會害怕、就會想跑」。

員工林女才剛到明揚上班2天就遇爆炸,爆炸碎片卡臉上,手臂旋轉肌斷掉,手無法抬起來,肋骨骨折,總共做7次手術。

明揚案準備程序庭近日密集展開,下次開庭4月29日上午9點半。

明揚大火案釀百餘人死傷,屏檢今年1月底起訴6名幹部,屏東地院今開準備程序庭。圖/報系資料照
明揚大火案釀百餘人死傷,屏檢今年1月底起訴6名幹部,屏東地院今開準備程序庭。圖/報系資料照
明揚大火案,屏東地院今開準備程序庭,時任明揚董事長劉安晧等被告出席。記者劉星君/攝影
明揚大火案,屏東地院今開準備程序庭,時任明揚董事長劉安晧等被告出席。記者劉星君/攝影

屏東 明揚 消防員 爆炸

延伸閱讀

立院初審明揚條款 工廠危險品申報不實可罰500萬元

明揚大火促修法 消防署:將納工作安全保障條款

明揚25傷者健保不給付費用 回歸健保職災與公傷機制

屏檢查出明揚早在2021年就存放超量架橋劑 卻視若無睹

相關新聞

副董暗通女會計 6年A走2億

高雄一家甲級營造廠副董事長涉暗通女會計,藉由偽造支票、浮報工程分潤等方式,暗地搬走公司二億元,兩人犯案多年無人察覺,直到...

男涉虐6歲兒致死 國民法官重判16年

台中市徐姓男子去年間多次以衣架、傳輸線毆打六歲兒子、逼赤裸罰站,怕傷勢被發現,要兒泡在熱水塑膠箱「加速退瘀」,時間超過一...

高雄小學校長涉偷拍未成年 教育局立即停職撤換

高雄鳳山區某國小張姓校長被控偷拍未成年,高雄地檢署日前指揮搜索張男住處、學校辦公室,檢方複訊後聲押,前天被法院依違反兒少...

宥勝強制猥褻女助理案今加開辯論庭 與被害人和解?律師這樣說

藝人宥勝被控8年前跨坐、強吻女助理涉強制猥褻罪,台北地方法院原本辯論終結訂5月24日宣判,不過,被害人又遞狀陳報「案情」...

基泰大直損鄰案偵結 連續壁厚度不足、忽視超標監測數據

台北市中山區大直街建案工程「基泰大直」去年9月7日,因施工不當,造成鄰宅坍塌。台北地檢署查出,基泰工程部副理邱丞鴻及工程...

光電弊案起訴15官商 圖利業者91億元 黃偉哲全身而退

台南檢方偵辦光電弊案,查出力暘集團總裁古盛煇為規避繁瑣審查程序、減省申請開發支出費用,涉與市府經發局前局長陳凱凌、時任能...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