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test
0:00 /
0:00
屏縣萬丹鄉今年迄今9件死亡車禍 警加強取締無號誌路口
屏東縣萬丹鄉今年1月至今,發生9件死亡交通事故,警方分析,其中維新路與頂本路口更是2個月內接連發生2件死亡車禍事故,肇事原因均為行經無號誌交岔路口未減速停讓,警方即起針對重大交通違規與無號誌路口未依停讓加強取締。
屏東警分局表示,萬丹鄉的鄉道多為無號誌交岔路口,提升民眾路口停讓觀念,即起,規畫執行交通大執法專案,針對重大交通違規及無號誌路口未依規定停讓加強取締。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1項第18款規定:行經設有「停車再開」標誌、「停」標字或「閃光紅燈」號誌之交岔路口,不依規定停讓,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請民眾務必遵守,以免荷包失血。
警方提醒,駕車行經路口遵守「慢、看、停」,接近路口減「慢」速度、隨時擺頭察「看」左右後方有無人車、暫「停」讓橫向行人與車輛先行,停讓是為預防危險、保護自己。屏東警分局亦積極利用各勤務機會、以及持續辦理交通安全宣導講座,盼能提升用路人交通安全意識,減少車禍發生。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