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駕曳引車「沿路噴汙泥」 警方開罰並以公共危險究責
葉姓男子駕駛曳引車載運汙泥廢土,今天清晨行經苗栗縣銅鑼鄉時,車斗未嚴密覆蓋,以致汙泥沿路散落在車道上,汙染路面還造成一名機車騎士行經時摔傷,警方調閱路口監視畫面追查出肇事駕駛,依法開罰,因散落汙泥造成他人受傷,警方也將以公共危險罪嫌追究他的刑責。
苗栗警分局銅鑼分駐所清晨6點40分獲報,台13線公路與苗83線、苗83線與雙峰路、縣道119與雙峰路都有汙泥滲漏在路面,還造成機車騎士跌傷送醫治療,警方立即派員到現場處理、管制交通,並通報苗栗縣環保局,銅鑼鄉公所清潔隊及消防隊等到場協助,上午9點30分將路面清除,恢復正常交通。
員警調閱路口監視器查明車號,並通知駕駛人葉姓男子到場接受稽查;曳引車載運淤泥,但未嚴密覆蓋滲漏到路面,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所載貨物滲漏、飛散、脫落、掉落或氣味惡臭」規定開單告發,依法可處駕駛人3000至1萬8000元罰鍰,此外,汙泥散落致人受傷,將吊扣駕照1年;致人受傷部分另將依公共危險罪嫌函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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