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飼主縱放黑豬遊蕩新北山區又棄養 新北開罰3.3萬元
近期國際非洲豬瘟開始肆虐,但新北有飼主隨意放任家中的黑豬在新店山區遊蕩,飼主不但不聽勸,又隨意把黑豬棄養,新北市動保處表示,山豬、野豬及家豬接觸後,可能會讓病毒傳播、重組,動保處依照動保法,共開罰3.3萬元。
動保處指出,有民眾在新店山區的小坑三路發現有黑色物體在移動,起初以為是山上的野生動物,靠近才發現是一頭黑豬,驚嚇之餘趕緊通報當地里長,請動保處將豬隻收容安置,動保處依據民眾提供線索調閱車籍資料聯繫飼主到案說明。
飼主聲稱,是為了想讓黑豬接近大自然,才把黑豬放養在家裡附近的山區,放任黑豬採食路邊野草及挖掘泥土,但不知道會造成用路人的危險以及危害動物安全。
動保人員經勸導後,請飼主將豬帶回飼養。沒想到時隔數週,動保處接獲烏來里長來電通報,稱有一隻黑豬在路旁遊盪,動保處立刻聯繫上次的疏縱豬隻飼主,飼主也承認他棄養這隻黑豬,隨後動保處派員前往烏來山區查看已無黑豬蹤影。
動保處表示,飼主前後將黑豬疏縱於新店及棄置於烏來山區,已構成疏縱及棄養,動保處依動保法第31條及第29條分別裁處3000元及3萬元罰鍰。
動保處獸醫師黎玉葉表示,豬隻放任山中飼養,不但違反動物保護法,還容易造成防疫破口;目前國際非洲豬瘟及經典豬瘟病毒肆虐,台灣正積極嚴堵非洲豬瘟入侵,並積極朝向豬瘟撲滅邁進。因山豬、野豬及家豬接觸後將可能使病毒傳播、重組,變得更加複雜化,呼籲民眾勿將飼養豬隻隨意放生或帶不明來源豬隻混養。隨意棄置豬隻依違反動保法第5條第3項規定,棄養動物者將可開罰3萬元至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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