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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廢棄物入侵桃園保安林 監視器全都錄保七循線查獲
42歲呂姓男子去年3度駕駛大貨車載運事業廢棄物,涉嫌亂倒在桃園市觀音區樹林子段保安林地,自以為神不知鬼不覺,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五大隊調閱監視器鎖定查獲, 昨天依廢棄物清理法罪嫌,函送桃園地檢署偵辦。
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新竹分署發現桃園市觀音區樹林子段保安林地內,遭傾倒石大批膏板、裝潢廢建材、廢土,及隔音棉、塑膠等事業廢棄物,保七第五大隊會同新竹分署及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聯手查緝。
專案人員調閱沿 監視器,查出呂男沒有領有環保主管機關核准之清除、處理廢棄物等相關許可文件,未經主管機關同意,去年3次趁夜間無人之際,駕駛大貨車到保安林地涉嫌傾倒事業廢物,不法獲利4萬8000元,另名共犯已經死亡。
保七總隊呼籲,年前大掃除清除廢棄物應尋求合法清理業者清運處理,違法清運廢棄物並任意棄置之行為,依廢棄物清理法,可處1年至5年徒刑,併科1500萬元以下罰金,並要求違法業者限期清除棄置廢棄物,另在森林範圍內傾倒廢棄物,依森林法得處6萬元至30萬元罰鍰,保七與相關事業單位將持續加強取締工作,守護自然生態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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