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test
0:00 /
0:00
13年前持假護照來台 改用自己的「指紋一樣」露餡
越南籍女子NGUYEN THI HUONG(中文名:阮氏香)13年前為了來台,不惜斥資重金,委託代辦人員取得NGUYEN THI YEN的護照,貼上她的照片順利闖關入境,去年10月間改用自己的護照再度來台時,遭內政部移民署查出與同鄉NGUYEN THI YEN的指紋相符,桃園地檢署偵結,依行使偽造私文書及入出國移民法等罪嫌起訴,並聲請簡易判決。
檢警調查,45歲的越南籍阮氏香於2010年5月18日來台前,曾委託代辦人員,以不詳的方式取得貼上她的照片,但卻是填有小她5歲同鄉NGUYEN THI YEN資料的護照,果然順利來台,入境時還在入國登記表上偽簽NGUYEN THI YEN之名,導致移民署查驗人員誤信她是NGUYEN THI YEN而審核並允許入境,因而未經許可入國,損害NGUYEN THI YEN及我國對於入出境管理正確性。
檢警指出,阮氏香去年10月15日入境我國時,改持自己的真實護照來台,遭移民署及海關人員透過電腦資料查出阮女與NGUYEN THI YEN留存在我國的生物跡證-指紋竟然一模一樣,阮女才坦承之前曾使用假護照闖關情事。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