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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商人租宣傳車曝加害者照被釘?公路局:地方政府權管
新北市國中割頸案引發社會公憤,網紅「小商人」揚言租廣告車公開加害者資訊,但他昨天指出,有廣告商透露,「官方」已交代所有大車公司,若刊登他的廣告就會「被釘」。交通部公路局表示,大型車輛廣告內容妥適性屬縣市政府權管,公路監理機關並不會審核內容。
新北市國中割頸案引發社會譁然,「小商人」不滿新北地方法院要求撤除加害者個資,日前在臉書粉專宣布,要租廣告車公開加害者照片。他昨天於臉書粉專表示,廣告公司向他透露,有官方交代所有大車公司,若掛他的廣告就會被釘。至於這個「官方」是哪個單位?有媒體指出,小商人私下透露就是交通部。
公路局表示,公路監理機關對於車輛管理著重於車輛行駛安全,例如對車輛輪胎的檢驗標準等,大型車輛廣告內容妥適性則屬縣市政府權管,由縣市政府訂定相關法規管理,如台北市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新北市設置廣告物的汽車管理辦法、桃園市遊動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台南市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高雄市遊動廣告管理辦法等,並無涉公路監理機關權責範圍。
公路局指出,現行道路安全規則第42條對於車身顏色及加漆標識有相關規定,但並無限制不得張貼遊動商業廣告。如車輛至公路監理機關辦理檢驗時,有張貼或漆繪公司、商號自家的標識或圖案無涉商業廣告部分,得併同辦理變更車身顏色登記。
公路局表示,對於涉及商業廣告的廣告內容,則回歸應該遵守各地方政府相關廣告物管理的法令規定,公路監理機關並不會審核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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