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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電纜掉落國道釀死傷事故 高公局將對台電開罰6萬元
台電承包商2日上午在國道三號苗栗通霄路段附近施工,因工作人員施作疏失,導致電纜線掉落在國道,被行經的車輛勾住拖拉,釀1死4傷。交通部高速公路局表示,台電施工相關申請計畫書尚未核准,也無通報施工作業,違反公路法等相關規定,預計今天、最慢明天對台電開出6萬元罰鍰。
台電承包商2日上午在國道三號苗栗通霄路段附近施工,因電纜線掉落在國道,被行經的車輛勾住拖拉,導致7車碰撞釀成死傷事故。高公局事後指出,經查台電電力線路施工相關申請計畫書尚未核准,也無通報相關施工作業,依公路法可開罰3萬至15萬元,將檢討台電相關施工單位責任及罰則。
高公局說明,只要在國道路權範圍內施工都要先針對案件辦理會勘,並提送施工計畫書,核准後會發放許可證,施工單位根據許可證於施工前一天要進行施工通報,通報後才可施工
高公局副局長彭煥儒指出,此次台電電力線路施工地點雖然在國道路權範圍外,但施工過程中架空纜線掉落確實造成嚴重事故,最終仍決議對台電開出6萬元罰鍰。
彭煥儒表示,高公局最快今天、最晚明天對台電開出6萬元罰鍰,並要求限期檢討內部作業程序。此外,高公局也將檢討相關管理規定,像是目前僅限在國道路權範圍內需通報施工,未來可能擴大需通報範圍,只要會間接影響到國道,都需事先報准,以利防範及整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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