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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上網查個資 宜蘭警務員及小隊長各以5萬、3萬交保
宜蘭縣警察局交通隊劉姓警務員與宜蘭分局邱姓小隊長,2人在三星分局偵查隊共事時,疑似違法上網查個資,警政署在偵辦其他案件發現有異,經與縣警局督察科成立專案小組,今天展開搜索偵辦,下午訊後把2人移送地檢署,檢方依違反個資法,裁定各5萬及3萬交保。
警政署督察室與縣警察局共同查辦這起員警疑似洩密案,警方表示,警政署2個多月前在偵辦其他案件時,發現疑有宜蘭員警與不法分子往來,事涉洩漏個資,經提報請宜蘭地檢署指揮警政署督察室、政風室、縣警局督察科偵辦,釐清有無涉及不法。
專案小組今天上午9時30分持搜索票,兵分二路前往縣警察局交通隊及宜蘭警分局偵查隊,針對劉姓警務員、偵查隊邱姓小隊長及關係人的個人行動電話、電腦設備等相關證物執行搜索,逐一釐清相關事證,下午4點移送地檢署複訊。
據了解,劉與邱兩人曾經在三星警分局偵查隊共事,劉擔任偵查隊長時,指示邱姓員警上網查某人的個資,未敘明辦案調查等正當理由,就把個資提供給第三者。兩人供稱,僅登入警政系統一次,替第三者查了單一個資,之間並無對價關係。
宜蘭地檢署複訊後,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裁定劉姓警務員5萬元交保、邱姓小隊長3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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