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團黑吃黑 4人當街毆打少年、車手搶19張金融卡
詐團雇用少年車手領贓款爆黑吃黑,19歲謝男、18歲林男及2名少年等4人,今年8月間涉當街毆打王姓少年車手,搶走裝有19張金融卡、6萬3千元現金的後背包,開車逃跑時,少年車手為搶回後背包,慘遭汽車拖行數公尺、右手被輾壓受傷。士林地檢署偵結,依結夥3人以上攜帶凶器加重強盜罪起訴謝、林,2少年則由少年法庭處理。
起訴指出,謝男從綽號「猴子」聽說16歲王姓少年身上懷有鉅款,夥同林男、17歲翁姓少年15歲林姓少年,1車4人赴新北汐止區,發現王姓少年徒步在中興街,涉上前持棍刀毆打王的後腦、搶走後背包。
當時後背包勾住王姓少年身體,林、王爭搶包包,謝、翁見狀立刻下車毆打王,使命把後背包拉進車內,4人均上車後由謝男駕車逃逸,但王姓少年仍拉住後背包,因而被汽車拖行數公尺,右手也被輾壓受傷。
警方獲報到場,將受傷的王姓少年送醫救治,並稱裝有6萬3千元現金的後背包遭搶。警方循線調閱監視器,在桃園新屋1間摩鐵逮捕4人到案,查獲19張金融卡、現金2萬9200元、西瓜刀、黑色鐵棍等證物。
謝姓主嫌供稱,坦承當街搶包,但不是故意開車要輾壓王姓少年,此犯罪計畫都是「猴子」告知王姓少年的所在位置,犯後有和共犯討論分潤金額。林男則認加重強盜罪。
檢察官認定,謝、鄰涉犯結夥3人以上攜帶凶器加重強盜罪,依法起訴,全案與少年共同對少年犯罪,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加重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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