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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播道教神曲狂洗腦 高雄房東播電台音樂對尬吵翻鄰居
高雄李姓婦人將1樓店面租給張姓婦人,結果張女每天狂播「道教神曲」,李女不滿被吵,在屋內樓梯間以收音機撥放「電台音樂」對尬,結果吵翻附近鄰居,警方獲報後,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1000元,李女不滿她是受害者怎變成要挨罰,向法院提起異議,法官認為李女確實妨害住戶安寧,認定警方裁罰有理,駁回異議。
警方調查,居住在鳳山一間透天厝的李姓婦人,今年6月將1樓店面租給張姓婦人,張女租下後卻每天播放洗腦的「道教神曲」。
李女與丈夫每天被洗腦音樂吵得睡不著覺,曾經報警求助卻無解,於是突發奇想,拿著一台收音機在屋內樓梯間播放「電台音樂」,從今年6月11日晚間9時許至隔天6時,每天以大分貝播放持續一個月,想以這招與張女的「道教神曲」對尬。
結果樓下的張女及附近鄰居被「電台音樂」吵到不得安寧,最後只能報警求助,警方到場後,認定李女製造噪音或深夜喧嘩,已妨害公眾安寧者,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1000元。
李女不滿,主張她是噪音被害人,她是報警求助無下文,不得已才用收音機播放電台音樂「紓壓情緒」,明明音量適中,為何最後挨罰的是她,不服提起異議請求撤銷原處分。
雄院簡易庭審理時,法官依據李女鄰居及張女當時做的警詢筆錄,發現李女將收音機擺在樓梯間播放音樂,每天晚間大音量播放確實已影響街坊及鄰居安寧。
法官認為,即使張女在租屋處有製造噪音,李女也應該循理性、和平方式解決,而不是將收音機放在樓梯間播放,妨害公眾安寧,綜合事證後,認定警方裁罰有理,駁回李女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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