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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情人買房又給錢? 提供網銀、提款卡慘變詐騙人頭戶
詐騙集團上網交友騙取人頭帳戶,林姓女子與男網友交往,對方謊稱要買房,指示提供網路銀行帳戶,王姓男子結識自稱紅酒貿易商的女網友,被騙要協助匯款而寄出提款卡,兩人帳戶均因涉詐被警示。
高雄市林姓女子今年7月在臉書結識暱稱「黃少源」網友,加LINE聊天,以結婚為前提交往,對方提議買房登記她名下,要求加入房仲業務「王東」為LINE好友,「王東」稱房屋買賣要刷流水,單一帳戶不夠刷,要求將網路銀行帳號綁定4個約定帳號,並告知帳號及密碼,她依指示操作後帳戶被警示。
基隆市王姓男子上月在臉書結識暱稱「陳雯菲」網友,同樣加LINE交往,對方自稱人在國外,從事紅酒進出口貿易,回台無法攜帶太多現金入境,提議匯款5萬美元給他,返台再取回,要求加入金管會專員「黃天牧」為LINE好友,「黃天牧」指示寄提款卡並告知密碼才能完成海外匯款,王也變人頭戶。
刑事局說,要求寄提款卡、告知網銀帳號及密碼、設定約定帳號就是騙取人頭戶,依新修正洗錢防制法,即便未收受對價,提供3個以上帳戶或5年內再犯,處3年以下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百萬元以下罰金,網路交友要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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