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女友辦帳號要交給詐欺前科男友 機警行員報警救了她
劉姓男子去年要梁姓女友將網銀帳戶交給他使用,兩人到銀行後行員擔心梁女帳戶恐被交給詐團,通報警方協助,警方發現劉男有詐欺前科,立即向梁女宣導反詐,劉男見警方攪局,竟不斷在旁騷擾,還推員警一把想要拉走女友,被依妨害公務罪送辦,法院審理後,判劉男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去年10月11日上午11時許,劉男帶著梁女到銀行申辦帳戶,行員發現梁女精神狀況不佳,擔心梁女辦好帳戶後如果交給劉男使用,恐會被詐團利用觸法。
機警行員當下馬上通報轄區分局,由員警到場了解,警方抵達後,劉男又稱他女友是帳號輸入錯誤才會導致網銀鎖住,到銀行只是要解鎖,但警方查詢劉男資料,發現他有詐欺前科,懷疑梁女辦的帳戶恐會被劉男交給詐團使用。
梁女透露,劉男是要他辦一個方便轉帳的網銀帳戶,供他小額投資,因為他帳戶被凍結不能用,她很喜歡劉男才會幫忙。
但「反詐魂」上身的員警在場提醒梁女如果帳戶被拿去給詐團使用,會害自己被送辦,劉男見警方向女友宣導反詐騙,不斷在旁騷擾,企圖妨害員警執勤。
劉男見梁女無法完成銀行密碼重置,當下氣得要將梁女帶離現場,三度與警方發生口角衝突後,直接出手推開翁姓警員,強拉梁女離場,警方見他不斷干擾公務進行,當場依妨害公務罪送辦。
高雄地院審理時,法官發現劉男曾因詐欺案被法院判刑4月,不符緩刑要件,綜合事證後,認定劉當時推員警一把,已構成妨害公務要件,依法判刑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