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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行人闖紅燈車主竟被罰未禮讓 駕駛怨不知如何開車
警方加強取締未禮讓行人違規現象,一名車主在網路發文抱怨說,7月13日開車行經台11線台東長濱路段,當時路口號誌是綠燈,車子通過路口後行人才出現過斑馬線,事後卻接到警方開罰未禮讓行人先通行,難不成以後開車都要停車先讓斑馬線邊邊的行人闖紅燈。警方表示,當時行人已經站在行穿線上,員警依法開罰,但行人部分也可開罰,民眾若有疑慮可申訴。
一位車主在臉書「爆料公社」中貼文說,7月13日上午11點11分,開車行經台11線86公里台東長濱鄉路段,事後收到成功分局長濱分駐所違規罰單,開罰原因寫「駕車經行人穿越道,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隨文附上三張照片,證明車子當時綠燈直行。
車主抱怨說,他當時是綠燈直行,開車通過斑馬線後行人才走出來,這樣如何能暫停禮讓,難不成要開車退後,現在都不知道怎麼開車了。
有網友附設批評「帝王條款」非常不合理,申訴很麻煩,應該針對惡意檢舉提出罰則。
成功分局表示,檢視員警取締紀錄,違規車輛通過路口之際,行人已經站在行穿線上,雖然當時號誌是綠燈,不過依規定還是要禮讓行人先通行,警方也能針對行人闖紅燈部分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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