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法人合併破局?「全台第一所大學」才寄存440名額 傳將再停招6系

中資一條龍包下日本觀光產業 日本人賺不到陸客的錢了

搶盡媒體版面害侯邊緣化? 趙少康稱幫打天下:侯友宜就是老大

5億生墜樓後...新婚夫不搭電梯「變裝走樓梯」理由曝光

台中市賴姓高中生在上月初墜樓身亡,案發前2小時才與夏男登記結婚,檢方依殺人等罪,將夏列被告,以30萬元交保,隨著檢警調查,部分證據接連曝光,其中賴姓高中生從夏男住處10樓墜樓後,夏被拍到與進大樓的服裝不同,而且夏沒有搭電梯下樓,反而走樓梯,都讓外界起疑。據查,當時夏是辯稱,因擔心手機沒訊號,才會走樓梯。

檢警調查,賴姓高中生(18歲)在4日上午8時許,與擔任地政士助理的夏姓男子(26歲),一起搭乘夏男位於北屯區旱溪西路的大樓到10樓,隨後二人離開後在9時許,前往北屯區公所找了2名證人登記結婚,同日上午10時許,二人一起回到北屯區旱溪西路的大樓,當時二人被電梯監視器拍到,沒有互動,賴還以手摸頭。

二人回到夏男10樓住處後,事隔約1小時,賴男疑從夏男的住處陽台客廳墜落大樓一樓的人行道,不過檢警調閱電梯監視器卻發現,夏男在案發後沒有搭乘電梯,反而走樓梯下樓,而且夏男穿著與稍早進大樓時的穿著不同,衣服有「變裝」。

夏男在面對警詢時,沒有否認他與賴男是配偶關係,也承認二人在案發前2小時才結婚,不過夏男解釋,當天登記完結婚後返回住處,他與賴生在客廳看動畫「鬼滅之刃」,二人有喝啤酒,他後來去浴室洗澡,才會更換衣服,因為洗完澡後,沒有看到賴生蹤影,打手機沒人接聽,所以才會走樓梯,以免搭電梯時沒有訊號。

檢警調查,賴姓高中生因祖父過世,上月初請喪假未到學校,但4日被民眾發現倒臥在北屯區旱溪西路一棟住宅大樓的草皮上,民眾一度通報是「路倒」案件,但警員到場後,確認為墜樓案件,通知鑑識人員到場採證。

經調閱監視器、訪查大樓保全、住處,查出死者是從該棟大樓10樓墜落,當時屋內房間內還有夏姓男子在場,但辯稱不清楚案發經過,現場陽台圍牆有死者指紋、摩擦痕,不過沒有夏男指紋,屋內無外力破壞打鬥痕跡,夏與賴進屋後至賴男墜樓,約有一小時的間隔。

檢警查出,夏男擔任地政士助理,案發前小時才與死者在戶政所辦理登記結婚,死者有祖父贈與的大筆土地、房產,死者是母親與祖父亂倫所生下,死者母親在上月19日與律師、議員開記者會,控訴夏謀財害命,更讓此案撲朔迷離。

台中市賴姓高中生在4日墜樓亡,賴被拍到案發前與夏姓配偶同搭電梯,夏在案發後被拍到,與搭乘電梯時衣著不同,手還拿著一包物品。圖/讀者提供
台中市賴姓高中生在4日墜樓亡,賴被拍到案發前與夏姓配偶同搭電梯,夏在案發後被拍到,與搭乘電梯時衣著不同,手還拿著一包物品。圖/讀者提供
台中市賴姓高中生在4日墜樓亡,賴被拍到案發前與夏姓配偶同搭電梯時,以手抓頭。圖/讀者提供
台中市賴姓高中生在4日墜樓亡,賴被拍到案發前與夏姓配偶同搭電梯時,以手抓頭。圖/讀者提供
台中市賴姓高中生在4日墜樓亡,墜落在甫登記結婚的夏姓配偶住處大樓外人行道。圖/讀者提供
台中市賴姓高中生在4日墜樓亡,墜落在甫登記結婚的夏姓配偶住處大樓外人行道。圖/讀者提供

延伸閱讀

日本長野青木家殺人案,被「孤立者」的復仇殺機?

季節限定阿勃勒「黃金雨」 映照嘉義「101」最高大樓吸睛迷人

大樓內有人持毒品 警調查報案人竟是用毒人

漢翔沙鹿廠女員工3樓墜落雙腳骨折 墜樓前回頭向同事笑

相關新聞

北市南機場老舊公寓大火一死二傷 疑電暖器引發火勢

台北市萬華區中華路二段南機場忠恕社區公寓,今天上午一戶4樓民宅發生火災,造成一死兩傷慘劇,消防局火調科還在釐清火災原因,...

獨/北市國中生輕生咎責遭休職2年 當事校長遺憾:脫離事實

北市2017年一名患有妥瑞氏症國中生輕生,監委聽聞死者遭校方恐嚇羞辱,立案調查後,彈劾朱姓校長;懲戒法院認定朱違反性平及...

影/恐怖畫面曝!高雄水泥攪拌車疑視線差 8旬翁騎單車捲輪下

高雄市蔡姓男子今天上午11時許駕駛水泥攪拌車,行經三民區美都路右轉遼寧三街時,疑視線死角,未注意同向騎單車的85歲陳姓老...

法籍情侶檔屏東彎刀縱走迷路失聯 3天後在隘寮南溪谷獲救

法國籍情侶檔來台觀光,男約38歲、女約30歲,2人在23日進入屏東縣霧頭山,預計花費4天完成「彎刀縱走」行程,26日因迷...

南投小吃店河豚宴 1死8送醫

南投縣仁愛鄉四十四歲洪姓男子前天收到友人贈送的河豚,做成生魚片、煮成肉湯請八名親友大快朵頤,昨天上午眾人陸續出現嘴巴、手...

南投小吃店老闆開心料理河豚請親友 眾人嘴麻手麻釀1死8傷

南投仁愛今上午傳出食物中毒事件,44歲洪姓男子昨晚煮食河豚料理,與8名親友大啖分享,今上午眾人陸續出現嘴巴、手腳麻痺無力...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