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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私車自設蜂鳴器警示燈竟暢行無阻 桃園警:依法開罰
私人車輛裝上蜂鳴器,自設警示燈,竟然可以暢行無阻,桃園平鎮區金陵路台66線往大溪方向,今有一台高級休旅車遇到塞車時,竟然打開自行裝設的蜂鳴器及警示燈,要求前面的車輛迴避,讓自己方便通過,車上還放出疑似電子舞曲的聲響,暢行無阻。
因被其他車覺得有異的駕駛拍攝,並向警方提供影片,警方指出,經檢視本案採證影片,該車擅自裝設警示燈及蜂鳴器,將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第1項2款規定,處汽車所有人新台幣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警方表示,另有違規跨越禁止變換車道線的情形,將依同條例第33條第1項第4款,處汽車駕駛人新台幣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將於受理檢舉後依法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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