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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沒減速 母女斑馬線上遭撞 3歲童不治
卅六歲杜姓孕婦昨駕車行經台南市區,在路口左轉撞上李姓婦人母女,卅八歲李女當時牽著年僅三歲女兒走行人穿越道過馬路,被轎車當場輾過,李女骨折,女兒傷重不治。杜女驚嚇稱「看到人已來不及」,事發後身體不適送醫,警詢後返家休養,朝過失致死罪嫌偵辦。
女童父親昨天傍晚到台南市立殯儀館配合檢警相驗,他悲傷地說,政府才剛修法提高不禮讓行人罰則,女兒走在斑馬線竟當場被撞死,「真是太離譜、太諷刺」。
警方調查,杜女懷孕十七周,昨天上午九時許駕駛休旅車,在台南市忠義路左轉成功路時,撞到正穿越馬路的李婦母女;附近民眾見狀急打一一九求救,救護人員趕到時見李女被捲入車底,和民眾合力抬起轎車救人,女童則倒在一旁,頭部重傷。肇事杜女受到驚嚇。
三人均被送醫,其中女童傷重不治,李女全身多處擦挫傷、肋骨骨折,還在急救;杜女無大礙。
根據附近商家監視器,李婦當時牽著女兒走在行人穿越道,杜女駕車左轉沒有減速跡象,車頭直接將兩人撞倒並輾過;杜婦送醫後表示,左轉彎時沒有看到行人,看到時要煞車已經來不及了。 警方研判她未注意車前狀況肇事。
女童父親說,駕駛自己懷孕,怎麼開那麼快;他希望妻子趕快好起來,也一定會替女兒討回公道。
警政署本月一日通令全國路口安全大執法,加強取締車輛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台南市警統計一周取締一八七件,是去年同期的八倍;未料昨天仍傳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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