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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帶女人回家過夜…機靈兒子通報媽媽再做1事 偷腥夫被告上法院慘了
台中1名人夫和妻子感情不睦,老婆回娘家住時經兒子告知爸爸帶女人回來,她要兒子幫蒐證,在父親房內找到使用過的保險套並冷凍保存,妻子再對先生提告求償40萬元,先生反控妻子離家1年半,否認和女友人性交;法院認為人夫和女友人逾越一般男女關係,判他應給付妻子20萬元,可上訴。
妻子主張,和先生結婚近10年有1個兒子,後來老公出軌在外交女友,除了負擔房貸外都不願支付家庭生活費及小孩學費,後來夫妻吵架自己回娘家住,經兒子告知先生和小三互稱「老公」、「老婆」還傳「愛你」等語。
妻子還說,先生不顧兒子在家,表示要帶大學女同學回來住一晚,隔天兒子進入房間就發現床鋪旁垃圾桶有使用過的保險套,她就叫兒子立即拍照存證,並將使用過的保險套交給她冷凍保存,並控訴先生罔顧小孩存在,趁她回娘家時公然攜帶女友回家姦宿,對先生求償40萬元。
先生抗辯稱,妻子無故離家不歸,多次聯繫都未果,對方甚至謊報他家暴,向法院聲請保護令也被駁回,自己也曾向法院提起履行同居義務,但妻子都拒絕出面。
先生說,曾有女性友人借住一晚,但彼此沒有同房、未逾越分際,也爭執妻子提出的對話紀錄真實性,且妻子離家1年半也對他提離婚訴訟,認為她求償金額過高。
兒子證稱,媽媽離家後,爸爸常帶1名女子回家,本來還說讓她睡沙發,但半夜醒來就看到沙發上沒人,並進入爸爸房間還上鎖,後來也帶回來幾次。
至於妻子主張有保存先生使用過保險套,請求法院送鑑定,但因先生否認證物真正並拒絕鑑定,法院無法確認其取得途徑及驗明真偽。
法院也審酌,先生帶小三回家共處一室過夜,顯逾越正常男女往來,已經侵害妻子配偶權,判他應給付對方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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