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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學恒強吻案 一審判1年2月
名嘴朱學恒被控酒後強吻台北市議員鍾沛君,被依強制猥褻罪起訴,但朱自稱酒後「斷片」不復記憶;台北地院審理認為,朱學恒嚴重侵害鍾沛君的性自主決定權,造成鍾沛君心理傷害,且欠缺性別平權意識、犯後毫無悔悟,應予嚴懲,判處一年二月徒刑,未來上訴若維持判決,須入監。
判決指出,朱學恒案發後利用輿論形塑鍾沛君是「他人指使的政治打手」,還說自己受「政治迫害」,造成鍾女提告後,較其他被害人須承受更高程度的輿論非議,使鍾女無法抹滅心理傷害,是量刑主要理由。
判決顯示,依鍾沛君指訴,佐以證人證述鍾女被害後的情緒,再稽核卷內通訊與行程紀錄、語音與對話錄音,朱學恒確有接續以強暴方式對鍾女猥褻。
朱學恒雖辯稱案發時酒醉「斷片」,更稱以犯案當天時間、空間不可能強制猥褻,但朱在案發返家後即傳訊給鍾女,可證明雖飲酒還是意識清楚,所謂「斷片」不足採信。
合議庭認為,鍾沛君案發時雖無呼救,但性侵害犯罪的被害人採取何種保護舉措,或有何情緒反應,並無固定模式,不應以「完美被害人迷思」加諸於鍾女身上。
朱學恒聲明指出,對長時間努力沒能得公平審理,感到失望,將提上訴。鍾沛君批朱「敢做不敢當,沒辦法面對自己過錯的人,也沒資格討論未來」,希望藉由這個案子給台灣的性平意識上一課。
檢方指控,朱學恒二○二二年八月間,邀約鍾沛君、立委陳菁徽等人在台北市大安區某餐廳包廂餐敘,晚間九點,陳菁徽和丈夫先離去,包廂內只剩朱學恒、鍾沛君。
朱學恒從座位起身走向鍾沛君,以雙手壓住鍾女肩膀,強押固定在牆壁,使鍾女無法挪動,強行親吻鍾女嘴唇數秒,朱後來回到座位後,又走向鍾女,以一手壓住女方的肩膀,一手摟抱手臂,再度強吻鍾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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