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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巿男高中生上網約炮多人運動 3男拍性愛影片助興遭訴
北市一名17歲的男高中生透過網路交友軟體,與3位林姓、郭姓、劉姓年輕男子約炮,4人還成立共同的通訊軟體約炮群組,於去年9到12月間,3度從事「多人運動」,還拍下性愛影片助興。由於男高中生家長堅持提告,但兒子已滿16歲,屬合意性交,台北地檢署於是以兒少性剝削條例對未成年人拍攝性影像罪嫌起訴3男。
檢警調查,該名男高中生經常上網交友,認識性向類似的男子,在認識平均年齡都在2、30歲的林、郭、劉3男後,隨即成立共同群組與3男約炮,以每月一次的頻率,看當時何人有空,即相約到外面旅館從事多人運動,每次3到4人不等。
後來因該名男高中生其他上網約炮的行為被學校發現,校方於是告知其父親此事,在父親追問下,男高中生對自己性向也不再隱藏,索性全盤托出,加碼供出還另外有與林、郭、劉3男約炮之事。
3男到案後,再三強調大家都是你情我願,也願意與男高中生和解,但被氣憤難耐的父親拒絕,但因3男未違反男高中生意願發生性關係,檢察官因此依對未成年人拍攝性影像罪將3男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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