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裸男藏衣櫃持刀逼女鄰居口交 十分鐘逞獸慾重判十五年
宜蘭吳姓男子去年10月間,趁租屋處同棟女子小A(化名)到陽台洗衣,持刀潛入房間,藏身衣櫃,待小A返屋,衝出將她摔倒在地,恐嚇逼其口交,完事後還取走小A男友的內褲。宜蘭地院日前宣判,吳男犯強盜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15年。
檢方調查,吳男去年2月開始,和女友在宜蘭市租屋,見到同樣在該處租屋的小A,從未有任何互動。10月22日下午6時50分許,吳男觀察小A到租屋處公共陽台洗衣,沒有鎖門,竟攜帶黑色摺疊短刀入侵房間,脫光衣服後躲在衣櫃。
小A下午6時52分許返屋,吳男立刻衝出衣櫃,毆擊小A後腦杓數下;小A尖叫反抗,吳男抓住她的頭髮摜倒在地,亮出黑色折疊刀威脅道「把錢拿出來。」小A難以反抗,只能從床頭櫃拿出6張面額500元、共3000元的現金給吳男。
吳男色欲薰心,打算強脫小A衣服性侵,小A不從,吳男再次將她摔倒在地,以折疊刀威脅替他口交,過程中還用手機錄下影片,一逞獸慾。事後盜走被害人男友內褲,恐嚇勿報警,7時3分許揚長而去,未帶走3000元。
小A馬上聯繫男友報警,警方循線追查,10月23日上午11時47分許在宜蘭市某旅社8樓,逮到吳男,扣押黑色折疊刀、手機和盜走的內褲,移送地檢署,檢方依強盜強制性交罪嫌起訴,吳男偵訊過程中皆坦承不諱。
檢方求處有期徒刑20年,法院認為,吳男有多次竊盜前科,素行不良,仍不知警惕,不顧小A一再求饒、多處受傷流血,執意犯下獸行,離去時還再次恫嚇,惡性重大、令人髮指;考量他犯後坦承犯行,也未取走3000元,以及家庭經濟狀況等因素,判處有期徒刑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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