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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把妹公司 可舌吻愛撫 政大生送辦
政治大學何姓法律系男學生聲稱成立「提供把妹教學與娛樂服務」新創公司,並在校版徵才女秘書,被同校學生在Dcard披露,引發爭議;男大生昨天凌晨已到轄區文山一警分局說明,警方將依刑法媒介性交易罪及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函送檢方判定與偵辦。
警方說,前天看到貼文展開偵辦,同時有一名政大男學生到警局報案,拿出何姓男大生的文章截圖,認為內容已違法,向警方告發。
何姓男大生貼文中,提到約會對象保證是台灣正妹,一次4小時,費用3萬5千元,可以摟抱愛撫、舌吻,觸摸胸部。
何姓男大生昨到文山一分局表示,目前都沒有招募到人,也沒有任何營利;他也發聲明,強調「我們不提供性交易,不是茶莊、應召站,也沒有賣淫的服務」,並提及「身為政大在校生,我願意接受校方的一切調查與處分」。
刑法231條規定,意圖使男女與他人為性交或猥褻之行為,而引誘、容留或媒介以營利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萬元以下罰金。以詐術犯之者,亦同。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40條規定,以宣傳品、出版品、廣播、電視、電信、網際網路或其他方法,散布、傳送、刊登或張貼足以引誘、媒介、暗示或其他使兒童或少年有遭受第2條第1項第1款至第3款之虞之訊息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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