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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情局也有性騷狼!上校參謀官動物園停車場強抱女同仁下場慘了
國防部軍事情報局王姓參謀官3年前於台北市立動物園停車場,在汽車內強行擁抱女性同仁,被認定為性騷擾,核定記一大過處分,他不服提行政訴訟抗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他敗訴,可上訴。
王原是軍情局特種情報通信室上校特種情報參謀官,任職軍事情報學校上校教官期間,2020年8月10日晚間8時許,在動物園停車場的汽車內強行摟抱女同仁;女方事後申訴性騷擾,軍情局認定違犯程度重大,記一大過懲處,之後王自請退伍,當年考績也被核予丙上。
王不服提行政訴訟,請求撤銷懲罰令;北高行認為,記大過懲罰令是為了嚴明軍隊內男女互動份際、維繫部隊紀律,依陸海空軍懲罰法規定,王不能就懲罰令單獨提行政救濟。
北高行表示,縱使認為王可以提撤銷訴訟,但王當晚開車載女同仁到動物園停車場,被控強行擁抱、親吻女方,王開庭時稱「我以雙臂擁抱女方,原本要親她,她躲過,就生氣下車,中間她有被我請回車上聊一聊,我沒有再碰她」。
王說,「我告訴她我認為她對我有情感,她說你們男生都是這樣子,就下車搭公車走了,我就開車追」、「我一直追到她下車,她下車後我還有去追她,但我們保持相當遠的距離,因為我知道不能再跟她有接觸」等語。
北高行指出,依照女方指述、王的說法,足以認定王確實有違反女方意願而擁抱,引起女同仁不悅、嫌惡之感,覺得被冒犯,經軍情局評議委員表決決議予以重懲,認為處分沒有違誤,裁定駁回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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