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室偷拍女同事裙底 科技大廠男職員被判拘役
在知名上市公司任職的蔡姓男子,趁開會時用手機從桌下偷派女同事的裙底風光,結果被女方當場抓包,對方堅持提告,橋頭地院審理後,判蔡男拘役70天,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2022年11月16日上午8時許,蔡南和女同事在公司會議室整理會議資料,蔡男見女同事穿著裙裝,趁機拿手機伸入裙底,拍下女同事的裙底風光。
見女同事沒有發現,事隔2天後,蔡男再度趁著和女同事整理會議資料時,再拿手機偷拍,結果當場被女方抓包,後來女同事調閱監視器畫面,才發現原來兩天前蔡男也涉嫌用同樣手法偷拍。
女同事不甘受辱,當場請警方處理,並移送橋頭地檢署偵查起訴,承辦檢察官認為蔡涉案情節輕微,聲請法院簡易處刑。
妨害秘密罪屬告訴乃論,因女同事拒絕和解,堅持讓蔡男受法律制裁,承辦法官認定他蔡觸犯2罪,並數罪併罰,依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罪,各處拘役50天,合併處拘役70天,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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